被处罚人:丁烨烽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
所在单位:重庆圣马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6113
违法事实:
对重庆圣马气体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2024年5月6日动火作业未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要求执行”的问题,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情形。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一节安全生产通用板块(2警告6项):裁量阶次(一档,从轻)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