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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034352/2024-00071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应急罚〔2024〕危70-0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8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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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丁烨烽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

所在单位重庆圣马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6113

违法事实:

对重庆圣马气体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202456日动火作业未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要求执行”的问题,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情形。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一节安全生产通用板块(2警告6项):裁量阶次(一档,从轻)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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