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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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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严格贯彻落实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现将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管理,扎实推进依法履职

切实做到三个“深入”。一是深入开展全面学习。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指示要求及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深入推进体系建设。区委、区政府相继制定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执法清单,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标准,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等“五大责任”体系,形成全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三是深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重点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积极探索跨部门领域综合执法模式,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街镇委托执法权限,坚持依法行政、合法委托。

(二)提升效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办理。一是审批事项全面网上运行。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网上办事大厅录入认领了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指南及要素清单,录入相关数据,21项审批事项全面实现网上办理,即办比例达到54.2%,让申请人少跑腿。二是实现“一窗通办”。所有审批事项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和办结,实行“窗口综合受理、并联集成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统一在综合窗口实施现场咨询、接件和许可送达,同时在服务指南上公开本单位业务科室电话和地址,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全面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查效率,保持流程畅通,将法定时限压缩了84.1%。比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我局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同时,定期通过电话、QQ等方式,提醒许可证期限不足3个月企业及时申请办理延期。

全面完成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化事项。一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取消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备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2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中“需提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修改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二是对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适用对象等进行相应调整规范,形成新的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报区行管办集中统一对外公布。三是按照区行管办相关文件要求对涉及中介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清理后确认保留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对中介服务设定依据进行了说明。在开展日常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坚持“市场的归市场”,对行政审批相对人,不强制、不指定、不推荐中介服务机构,不干涉中介机构开展正常的业务工作。

(三)建好阵地,全面开展普法宣传

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模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应急干部、普通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为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基础。线下依托“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通过现场设置安全咨询服务点,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居家安全、自然灾害防治、企业安全、日常生活急救等知识;线上开展“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将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居家安全、自然灾害防治、企业安全、日常生活急救等常识知识制作成题,促进安全知识掌握。

(四)注重培养,有力提升队伍法素养

一是探索法制培训“分级化”。针对新转入人员,侧重制定行业部门法规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针对原安监部门人员,补齐“短板”,突出抓好防灾减灾教育培训。

二是坚持执法培训“日常化”。严格制定全年日常培训计划,受疫情影响部分计划暂停。目前,已完成全区街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培训会。

二、严格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北委办发﹝201957号),我局于20197月成立法规科,明确具体人员承担本局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实行“审办分离”。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在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我局聘请了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龙怀春律师团队作为我单位的法律事务顾问。法律顾问今年共协助我局审查了1个规范性文件,15个合同。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加强事前公开,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执法证号、职责、权限等内容。做好事中公开,将行政许可事项对社会进行公开,做出的许可决定在国家诚信信息系统“诚信江北”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诚信江北系统进一步完善我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安全诚信企业报道和典型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和典型引领。在国家诚信信息系统分系统“诚信江北”,全年共录入34条诚信信息,行政处罚34条,并对96家符合要求的评优评先企业出具安全生产诚信综合评定结果;“渝快办”全年办理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51件、市局发证初审15件;办理非要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7件;办理危化品建设项目审批1件。

(三)完善闭合执法流程

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采用 “三部曲”工作模式规范执法,即:现场检查阶段召开执法分析会,由执法人员+专家+企业相关人员成立现场检查组,按照全过程记录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制作执法文书进行反馈;按照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实施调查有据,整改复查闭环;在执法过程中始终贯彻说理式执法,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避免“一刀切”,保障各级案件“合法性”“合理性”。

(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我局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契机,着力营造出领导干部自觉参与、自觉遵守、自觉维护的法治化氛围。目前,我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障了100%出庭率

三、强化廉政执法分级纠错,完善内部层级监督

(一)加重执法权力监督,开展廉政教育

一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党委会、职工大会、支部大会、中心组学习等渠道,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讨论。每年坚持在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警示教育全覆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出台《江北区应急局干部职工岗位责任清单》,切实做好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使执法流程的运转秩序规范高效。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门职能变化组织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紧盯重要领域或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瞄准本单位存在的关键廉政风险点,认真排查工作中的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力求执法“双透明”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二是健全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全区规模(限额)以上工贸企业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四是完善抽查机制。采取“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抽号的随机抽查模式,对全区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每月不定时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目前,我局建立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已涵盖全区规模(限额)以上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着力推进过程执法分级审查,夯实内部“防线”

一是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对应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为的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进行痕迹审查,全面规范执法档案的管理,切实做到执法全过程可回溯。二是以建立执法处罚审核制度为契机,梳理完善我局行政权力、责任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事项119项,对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力求做到合法执法,程序无误。三是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为目的,落实分级审核制度。将集体讨论扩大化,重大决策审核结果公示化,确保执法公平,结果透明。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有关的法律的浓厚氛围。

(二)按照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认真清理各类执法案严格闭合案卷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的公信力。

(四)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决策部署,遵循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执法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新措施,打造融合管理、执法与服务并行的执法监管模式,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以罚代改”,通过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发展。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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