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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2·21”赵**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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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1700分左右,在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嘉陵江岸线贯通工程-北滨路洋炮局段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现场作业工人赵**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8.268295万元。

事故发生后,按照相关规定,江北区成立了“12·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现已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责任单位及个人,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及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死者基本情况

**,男,35岁,身份证号码为500381**********11,家庭住址为重庆市江津区***组,时为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嘉陵江岸线贯通工程-北滨路洋炮局段工程G5人工挖孔桩的水钻工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嘉陵江岸线贯通工程-北滨路洋炮局段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三、合同签订和实施情况

(一)2022121日,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嘉陵江岸线贯通工程北滨路洋炮局段施工合同》。工程地点为江北区金源路至水滨路,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示范围内景观提升、水环境提升、码头还绿、排水口提升、垂直挡墙覆绿、滩涂治理、桥下空间改造、消落带生态治理、步道、活力道、亲水道、弹性道、特色文化节点、现状场地提升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1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123日,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贰亿陆仟壹佰贰拾万伍仟伍佰肆拾玖元壹角玖分(261205549.19元)。

(二)2022124日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地点为江北区金源路至水滨路,工程内容为景观提升、水环境提升、码头还绿、排水口提升、垂直挡墙覆绿、滩涂治理、桥下空间改造、消落带生态治理、步道、活力道、亲水道、弹性道、特色文化节点、现状场地提升等,签约合同价(暂定合同额)为人民币叁佰肆拾陆万伍仟元整(3465000元)。

(三)2022517日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人工挖孔桩部分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工程地点为江北区金源路至水滨路,劳务分包性质为清包工合同,劳务作业分包作业范围为施工现场涉及到的人工挖孔桩,劳务作业分包工作内容为开挖、成孔、下护壁等有关人工挖孔桩的所有工作内容,劳务作业分包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5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531日,合同总价为肆佰贰拾肆万柒仟零叁元柒角伍分(4247003.75元)。

四、相关单位情况

(一)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D,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为重庆市江北区**号第*层(名义层为*层),法定代表人为蒲**,注册资本为叁亿陆仟万元整,成立日期为20030321日,营业期限为20030321日至永久,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和其他城市建设项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证书承接业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房屋拆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9N,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层,法定代表人为冉*,注册资本为叁仟玖佰叁拾壹万零肆佰元整,成立日期为19990512日,营业期限为19990512日至永久,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设备监理;工程咨询(乙级、丙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参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范围按资质证书核定的期限及范围从事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平面设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有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E1******70,有效期为至20230803日,资质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三)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15,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郭**,注册资本为贰亿元整,成立日期为19830131日,营业期限为19830131日至永久,住所为重庆市经开园北区*大道**大楼*楼,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经营范围按资质证书或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建筑工程机械及配件、金属结构制造、加工及销售(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销售五金、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建筑材料(不好化学危险品),房屋租赁;建筑设备租赁;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证书编号为D2******62,有效期为20231231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证书编号为D3******02,有效期为20231231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四)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36,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注册资本为伍拾万元整,成立日期为20031127日,营业期限为20031127日至永久,经营范围:混凝土作业分包劳务分包资质,砌筑作业分包劳务分包壹级,石制作分包劳务分包资质,钢筋作业分包劳务分包壹级。(凭资质证承接业务)

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C1**********01,资质等级为混凝土作业劳务分包不分等级,砌筑作业劳务分包一级,石制作业劳务分包不分等级,钢筋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一级。

、事故经过

20221221日,在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嘉陵江岸线贯通工程-北滨路洋炮局段工程人工挖孔桩项目,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水钻工人黄**和赵**配合进行G5人工挖孔桩作业。17时左右,当日作业即将完成,黄**看到赵**准备从人工挖孔桩底部返回地面,便到井口附近45米的地方关闭水钻供水,在关水的过程中,黄**听见桩孔内有物体坠落的声音,然后就到孔口去查看,发现赵**躺在G5人工挖孔桩底部(人工挖孔桩深9.3,直径2)。黄**立即呼叫附近的工友对赵**展开施救,并将情况上报至项目部。工友洪*、王**在下到G5人工挖孔桩底部进行施救时发现赵**戴着安全帽,系着安全带,安全带上没有连接防坠器,口鼻流血靠在井壁上,随后钢制模板固定将赵**移到地面。黄**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10”报警电话,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赵**送往重庆市急救中心抢救,122415时左右因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施救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10”报警电话,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大石坝街道等单位通过联动系统得到了报告。

上述单位接报后立即启动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派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了善后小组,积极开展了善后及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安全意识淡漠,在从挖孔桩底部返回地面的过程中,未使用防坠器,不慎发生坠落,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未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未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也未督促相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不清楚该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管情况。未落实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保护措施第7条第一项、第二项:“(1)孔口上设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在锁口四周设置必要的围挡和警示标志。(2)现场设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一旦发生‘三违’现象,坚决制止。”但事发时,现场只有两名作业工人,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员李**和班组长聂**均未在施工现场,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赵**从人工挖孔桩底部返回地面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未使用防坠器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八、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2.21”**高处坠落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一)赵**安全意识淡漠,在挖孔桩底部使用爬梯返回地面的过程中,未使用防坠器,违反了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人员上下通过钢制爬梯同时应系挂安全带和防坠器,人员到达地面后才可以解除防坠器和安全带。”之规定。不慎发生坠落,导致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鉴于赵**在本次事故中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的建设单位,经调查,未发现该单位及相关人员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三)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的监理单位,经调查,未发现该单位及相关人员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四)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该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履行了监管职责,落实了主体责任,在调查中发现,安全员傅**在工作中,存在发现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检查频次偏低的现象,但未及时通知其进行整改。鉴于此问题与本次事故的因果关系不明显,故该公司对本次事故不负有责任。

针对发现的问题,建议交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在工作中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赵**违反操作规程,未使用防坠器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陈**作为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该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赵**未使用防坠器的安全隐患,违反了《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第5条:“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作为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上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赵**未使用防坠器的安全隐患,未制止和纠正赵**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7条:“参加组织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公司开展安全活动,制止、处理违章违纪行为,促进安全达标进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作为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上的班组长,每周只去一次作业现场,未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违反了《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第四条:“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项目部”之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由重庆市建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管履职情况:

1.区住房城乡建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工作中,一是持续传导压力,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安全检查22次,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共5次,召开涉及安全议题的主任办公会/党委会共15次;二是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拨付、使用情况检查力度,力促专款专用,全力推进“人防”“技防”“物防”各项工作措施;三是针对行业管理重点难点薄弱点,聚焦“两重大一突出一盲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动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建设施工领域“三查三治”,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企业主体责任;四是树立“不把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安全当口号”工作理念,全面推广“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使用,落实一线工人“两单两卡”制度全覆盖;五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实行“飞行检查”模式,推行安全隐患“累进式”执法处罚模式;六是吸取事故教训,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发的方式通报事故情况,组织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学习”12.21“高坠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区内建筑行业再次发生类似事故。未发现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2.大石坝街道作为属地监管单位,在工作中,一是坚持党工委会议、行政办公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街道主要负责人共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24次,其中召开党工委会议4次;二是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隐患排查,狠抓落实,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三是针对辖区重点安全隐患召开协调会、整治会或约谈会23次,细化重点隐患整改措施,有效治理辖区重点隐患;四是组织辖区重点单位参与安全宣讲会、培训会5次;五是于人流密集处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或入户宣传活动21次;六是根据《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联合专家定期对管辖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针对性落实检查重点。未发现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事故防范措施意见

为了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上述事故相关单位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血的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方面采取预防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事故相关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督促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12.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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