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江北区安委办”)牵头成立“8.12”吴**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2日5时37分许,在江北区港城西路海尔工业园区西大门十字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吴**当场死亡,二轮摩托车乘坐人王**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江北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江北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8.12”吴**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周**,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023年10月12日,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将驾驶员周**以交通肇事罪移交检察院,判决结果未下达。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亚航物流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一是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二是对公司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对公司全员开展了线下教育培训,并警示所有驾驶员吸取事故教训;四是对所有车辆定期做好二级维护,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整改;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对事故车辆驾驶员开除处理,对安全员(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罚款壹仟元,对主要负责人(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二)綦江区交通局。事故发生后,一是持续深化道路货运、交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实现执法检查、隐患治理强度两个提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两个下降;二是结合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和上级工作部署,对綦江区交通局《安全管理基础制度》、《交通行业综合应急预案》等两个制度进行了修订,从顶层设计上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三是聚焦行业管理盲点短板,抓好安全工作内部流转和外部协同,面向全行业推行实施《交通运输领域典型案事件复盘机制》、《重大突发事件会商研判制度》、《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机制》、《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协作机制》等9个指导性文件;四是以市委“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问题清单为抓手,集中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五是印发实施《交通系统年度法治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邀请市、区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授课培训。
(三)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发生后,制定专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对“8.12”吴**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马路办公,经排查,事故现场标志、标线缺失,现已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度整治,在该事故路段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1起。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意见。
“8.12”吴**道路交通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