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江北区安委办”)牵头成立“10·03”刘**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3日17时14分许,在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书刊市场路段发生一起网络预约出租车与行人刘**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刘**当场死亡,该网络预约出租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江北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江北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长燃智享(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0·03”刘**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汤*,根据调查认定,对本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建议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是同等责任,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对汤*作出扣证4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长燃智享(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事故发生后,一是对本次事故进行了深入反思和总结,汲取教训;二是增加司机安全培训的时长和频率,通过考试、实操演练等方式确保司机提高安全意识;三是通过服务后台管理系统导出分心驾驶、超速驾驶等不安全驾驶的全量司机,对相关司机进行安全驾驶的警示与宣导;四是依托线下站点加强司机及车辆线下检查,重点排查司机有无分心、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五是通过设立安全文明驾驶奖励、违规行为处罚等措施,激励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六是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联系并上报案件信息。
(二)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南岸区大队。事故发生后,一是分别于2023年9月20日和2024年1月31日,对该事故企业进行了入企季度检查和节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对该事故企业进行了约谈;三是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
(三)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发生后,制定专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对“10·03”刘**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马路办公,经排查,未发现显性隐患;二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度整治,在该事故路段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033余起。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吸取了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10·03”刘**道路交通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