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15时31分许,在江北区鱼五路御林湖堤坝路段发生一起车辆侧翻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一车及交通设施受损。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开展了前期调查,划分了事故责任,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0500**********73号),并于2024年8月28日向江北区应急管理局移交了该事故资料。根据相关规定,江北区政府成立了由江北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总工会等单位为成员的江北五宝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6·1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江北区检察院、五宝镇、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视频、综合分析,现已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措施意见。
经调查认定,江北五宝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6·1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因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驾驶员胡**驾驶加装挡板的渝DQ***0中型自卸货车超载行驶至鱼五路操作不当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车辆情况
渝DQ***0,车辆品牌型号:东风牌DFH31****8,车辆类型:中型自卸货车,车架号:LGAX2C********628,发动机号码:A5DD******1,车辆所有人: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登记地址:重庆市万盛区**街**号**室,注册日期:2020年9月18日,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9月30日,核定载质量:4990kg。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单号:PDZA202350**********51,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9月15日24时00分。经查,该车无盗抢记录。
(二)驾驶员情况
胡**,男,50岁,驾驶证号:510223**********36,档案编号:5007******05,登记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镇**村古**组,准驾车型:B2E,证件有效起始日期:2020年9月1日,证件有效期:长期。经查:无网上在逃记录。
(三)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B,住所:重庆市万盛区**街**号**室,法定代表人:李*,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0日。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人力搬运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名称为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登记地址为重庆市万盛区**街**号**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为渝交运管渝字5001******31号,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证件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7年10月19日。
(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现有挂靠车辆57辆,共有管理人员3人,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车辆技术管理员操作规程》《应急准备、应急处置评估规定》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6月18日15时31分,胡**驾驶加装挡板的车牌号为渝DQ***0的中型自卸货车超载运输泥土,沿鱼五路由院子村往沙嘴桥方向行驶,至御临湖堤坝路段时,车辆发生侧翻,致胡**经120抢救无效死亡,车辆以及交通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六)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宝镇鱼五路御临湖路段,事发路段为双向两车道,道路中心单黄实线隔离,沿鱼五路由院子村往沙嘴桥方向为一条车道,沙嘴桥往院子村方向为一条车道,路面线型急弯,一般坡,干燥、沥青路面。
(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 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胡**,男,50岁,身份证号:510223**********36,户籍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镇**村**组。时为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渝DQ***0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目前,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未与胡**家属达成善后赔偿协议,胡**家属已向法院起诉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于2024年6月18日15时37分,接到报警电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区消防救援局和“120”等单位通过联动系统得到了报告,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开展现场秩序维护、现场救援、勘查等工作,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何**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经评估,在本次事故中,事故相关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将事故逐级上报,符合要求,应急响应快速,预案启动及时,应急措施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对该事故展开了前期调查,对渝DQ***0中型自卸货车事故发生时所载货物进行了过磅称重,货物质量为15.92吨,并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所对车辆和死因等进行了检验鉴定。重庆市正港司法鉴定中心〔2024〕痕鉴字第2**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被鉴定车辆渝DQ***0中型自卸货车的转向系、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性能事故前应有效。该车货箱加装挡板与该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信息不符,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重庆法医验伤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重法验〔2024〕病T鉴第**号):胡**符合强大钝性机械性暴力作用致胸腹部损伤引起死亡。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依据现场勘查情况、检验鉴定情况、当事人询问材料、监控视频资料等,查清了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确定了事故责任,并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此次事故中,胡**驾驶加装挡板的渝DQ***0中型自卸货车超载行驶至鱼五路操作不当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对事故发生起全部作用。
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之规定,确定当事人胡**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
调查组通过对该事故相关当事人的询问调查,查看监控视频以及现场照片,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意见,认为该事故是因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渝DQ***0中型自卸货车加装挡板和超载行驶以及驾驶员胡**驾驶加装挡板的渝DQ***0中型自卸货车超载行驶至鱼五路操作不当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四、对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胡**,渝DQ***0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鉴于胡**在本次事故中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个人
何**,作为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未对渝DQ***0中型自卸货车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未有效督促及时消除渝DQ***0中型自卸货车加装挡板和超载行驶的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何*,作为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的安全员,未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未及时发现和消除渝DQ***0中型自卸货车加装挡板和超载行驶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对渝DQ***0中型自卸货车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未及时发现和消除渝DQ***0中型自卸货车加装挡板和超载行驶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监管履职情况
经查,万盛经开区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一是每季度局安委会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二是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安全生产风险;三是针对各重要时段,印发了相关文件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四是印发了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五是局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交通局2024年班子成员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要求,开展了安全检查;六是按照《万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安全督查检查计划》和《月安全检查方案》开展了行业企业安全督查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七是开展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宣贯工作;八是对报警率和风险隐患排名前十企业、发生交通事故的企业,开展了安全约谈。未发现相关监管人员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经查,五宝镇作为属地监管单位,一是每月召开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二是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上路开展安全检查;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并落实了整治闭环;四是强化路面管控,每逢3、6、9赶集日,镇道安办联合鱼五复公巡大队、五宝镇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交安联合执法;五是发挥3个劝导站作用,对过往车辆进行宣传、劝导、登记。六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未发现相关监管人员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五、事故防范措施意见
为了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以后的工作中,上述事故相关单位应从以下方面采取预防措施:
(一)驾驶人,一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二是要切实提高日常车辆驾驶中的安全意识,杜绝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切实保证驾驶安全。
(二)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一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二是要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营运。
(三)万盛经开区交通局,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避免事故发生。
(四)五宝镇,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事故发生。
江北五宝重庆睿沃物流有限公司“6·18”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