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江北区安委办”)牵头成立江北五里店“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日3时16分许,在江北区北滨一路北城路路段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王**驾驶的重庆市工贸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渝AAD2***小型轿车(出租车)撞上在道路内站立的行人陈*,导致陈*受伤,陈*经重庆市急救中心抢救无效,于2023年10月2日7时许死亡。事故发生后,江北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江北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江北五里店“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 陈*,行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对其进行处罚。
2. 王**,渝AAD2***号小型轿车驾驶员,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于2024年2月5日将王**以交通肇事罪移交检察院,判处王**有期徒刑6个月。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工贸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发生后,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传达学习交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二是进一步加强人、车资质排查,严禁超过计分的驾驶员上车,严禁毒驾和酒后驾驶,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GPS监控巡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车辆保养维修,督促车辆按时进厂保养维护。五是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通过路检路查和日、周、月排查隐患,及时消除隐患。六是进一步加强天气预警提示。
(二)渝中区交通运输委。事故发生后,一是严格行业监管。督促实际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目标承诺书。二是加强风险分析监测。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建立“有事说是”警示教育机制。四是加强培训考核。五是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六是推进行业双重预防建设,指导行业企业按计划完成体系建设。
(三)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发生后,制定专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对“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马路办公,经排查,未发现显性隐患;二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度整治,在该事故路段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045余起。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吸取了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江北五里店“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