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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石马河金科10年城57栋3台电梯更新 工程“4·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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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石马河金科10年城573台电梯更新

工程“4·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54221510分许,在江北区石马河街道金科10年城小区西区573台电梯更新工程拆除旧电梯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拆除工人刘*、胡**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成立了由江北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总工会等为成员的江北石马河金科10年城573台电梯更新工程“4·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了区检察院和石马河街道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聘请了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专家对电梯轿厢坠落的原因进行了调查。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结合专家意见综合分析,现已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责任单位及个人,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及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江北石马河金科10年城573台电梯更新工程“4·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工人安全意识淡漠,违章冒险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1. 基本情况

重庆顺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羽回收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7**** **X9,法定代表人:杜*,注册资本:壹佰贰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13716日,营业期限:2013716日至永久,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号负****号,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房屋拆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废旧金属、废旧物资收购、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持有《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渝公南公备字[2009]0**号,发证时间:20197月),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拆除、销售。含废旧金属(有色金属)、报废电子产品、废旧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等,从业人数:1人,营业面积:89㎡。

  1. 安全管理情况

顺羽回收公司经营范围为废品回收,公司只有2人,法定代表人杜*负责全面工作,其哥哥杜*负责业务联系和现场管理,当公司承接到业务后,再临时招聘工人。公司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制定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制定的《电梯拆除岗位操作规范》也未得到有效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也未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发包单位,以下简称金科智慧重庆分公司),类型:分公司,负责人:张*,成立日期:2014123日,经营场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号附**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礼仪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医院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病人陪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重庆市意能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意能达电梯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3******X0,法定代表人:车*,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001123日,住所:重庆市涪陵区****号(**花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梯、电梯配件销售及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5****-**28),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6.0m/s;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货电梯)

意能达电梯公司是长期从事电、扶梯销售、安装、维修、保养及配件供应的公司,2004年以来成为“上海三菱”电梯公司的代理商。公司现有员工126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人,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8人,一线安装和维保人员86人,安装、维修、保养技术人员均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车*,未取得任何资格证书)负责;公司设置有行政部、安装部、维保部、财务部、技质部,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仅在项目上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明确了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梯安全员守则》《电梯安全总监职责》《电梯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2024年度培训计划》等。

  1. 重庆建北工程管理服务公司(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建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高*,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成立日期:1999622日,住所:重庆市江北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高层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乙级;重庆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贰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情况

1. 2025326日,金科智慧重庆分公司(甲方)通过招标与意能达电梯公司(乙方)签订《物业公共维修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括金科10年城573台电梯更新。具体包括3台电梯(上海三菱LEHY-III-S)、运输、保险、装卸、井道整改、机房整改、电梯安装、验收、原有装饰恢复、旧电梯拆除、旧电梯残值,合同金额**元。计划开工日期:20254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728日。

2. 202533日,意能达电梯公司(甲方)与顺羽回收公司(乙方)签订《电梯拆除协议》,合同内容为**台电梯进行拆除并将全部零部件运离,其中包括了金科10年城573台电梯的拆除。本工程为承包形式,拆除的电梯零部件归乙方所有,乙方收回的旧件用来抵拆除人工费、运费及住宿费用(包括搬运费)。

3. 2025410日,金科智慧重庆分公司(委托人)与建北公司(监理人)签订《金科10年城573台电梯更新监理合同》(GF-20**-**02),签约酬金暂定为**万元。监理内容包括:对本项目施工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四)事故经过

2025422日上午8时许,顺羽回收公司杜*安排刘*(持有焊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胡**、毛*、李*、邓**、蒋**6名工人到达金科10年城小区西区57栋,拟拆除该楼栋原有的3台旧电梯,工人最先拆除的是57栋中已停用的57-A电梯(市场监管局设备编码:31105001052011120028)。

在拆除此电梯时,工人蒋**先到33层顶部的机房内将电梯进行了断电,然后将两个松闸板手安装在驱动主机抱闸两侧对应位置,通过松(压下板手,刹车松开)放(放开板手,刹车抱紧)抱闸,利用电梯轿厢和对重的重量差,将电梯轿厢缓慢升至33层,此时电梯对重在一层电梯底坑内,胡**下到底坑内,将放置于对重框内的对重块拆除了三分之一(拆除了15块,每块重约45公斤),由李*和邓**将拆卸下来的对重块搬运至楼外堆码点。

之后,6名工人分别到达各自位置开始电梯拆除作业,毛*在该楼栋33层顶部的机房内操作抱闸,通过对讲机和胡**联系,听从胡**的指令,松放抱闸操作电梯轿厢下行;刘*和胡**站在电梯轿厢顶部,其中刘*利用气焊切割电梯井道内的轿厢导轨和对重导轨,胡**用线钳剪切随行电缆,并将剪下的电缆和切割下的导轨通过每层的电梯层门传递出井道;李*在每一层的层门过道处,接转胡**传递出来的零部件,并在拆除完一层后,关闭层门;邓**、蒋**负责将拆除下来的零部件搬运出楼栋,放在楼外堆码点。按照上述方式,6名工人配合将电梯从33层往下,逐层拆除电梯井道内的导轨和电缆,在17层时,胡**又拆除了3块对重块和电梯补偿链。

1510分许,当拆除完57-A电梯的14层电梯井内的导轨时,李*正在关闭层门,听到胡**用对讲机说了一声“落”,电梯轿厢就以很快的速度掉下去,随后李*听到电梯井内发出“砰”的一声巨响,接着又听到连续的物体掉落声,李*感觉出事了,立即乘坐旁边的电梯下到1层,发现轿厢已坠落至电梯井底坑内,1层轿厢门已变形打不开,呼叫里面的人员不答应,并且从变形的轿厢门缝内有血流出。现场的工人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120”、“119”、公安民警以及政府的工作人员均赶到了现场。17时许,消防救援人员破拆轿厢门,将刘*和胡**救出,经“120”医生现场检查,刘*和胡**头部破裂,已经死亡。

(五)事故现场情况

1. 事故地点位于江北区石马河街道金科10年城西区57栋(图1),事发时间为1510分许,天气晴朗,气温30摄氏度左右。该楼栋为33层的居民住宅楼,电梯间并排3台电梯,从楼栋厅门进入方向顺数第一、第二台电梯可以正常使用,第三台电梯停用(事故电梯)。

2. 事故电梯基本参数

注册代码

31105001052011120028

设备使用地点

金科十年城

单位内编号

57-A

设备品种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设备型式

有机房

额定载重量

1000 kg

额定速度

2.5m/s

层站门数

333333

控制方式

集选

驱动主机编号

1016904

限速器编号

10038242

3. 现场勘查情况

1)道路边堆积有拆除的对重块、导轨、线缆(图2、图3);

2)轿厢位于井道底部,部分变形,轿门、轿壁、轿顶存在明显破拆痕迹,轿厢内有部分对重块(图4、图5);

314层以上的轿厢和对重导轨均被拆除(图6

4)机房内设备电源线被拆除(图7);

5)机房内控制柜及线路被拆除(图8);

6)松闸扳手和对讲机位于驱动主机旁(图9);

7)该梯共6根曳引钢丝绳,其中4根已脱离曳引轮轮槽,悬挂在主机机座槽钢上(图10);

8)毛*33层顶部机房松闸操作方式(图11)。

(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 人员伤亡情况

1)死者刘*,男,汉族,46岁,身份证号:512928******** **14,时为顺羽回收公司电梯拆除工人,公司为其购买有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2)死者胡**,男,汉族,50岁,身份证号:512925**********15,时为顺羽回收公司电梯拆除工人,公司为其购买有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2. 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后,杜*与死者刘*和胡**家属分别达成协议,赔付刘*(含保险)人民币160万元;赔付胡**(含保险)人民币140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工人立即拨打了“120”、“119”,并通知了杜*,杜*随后赶到现场,小区物业金科智慧重庆分公司也立即向街道等相关单位进行了报告,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派出所、石马河街道等接报后及时赶往现场处置。经消防救援人员现场破拆施救,将刘*和胡**从一层电梯井内救出,“120”医生现场检查,刘*、胡**高坠后被掉落的对重块砸中头部和身体多部位,头部破裂,已当场死亡。

经评估,在本次事故中,事故相关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及石马河街道将事故逐级上报,符合要求,应急响应快速,预案启动及时,应急措施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聘请了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专家对正在拆除的电梯轿厢和对重块坠落原因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重庆江北石马河街道金科10年城西区57栋电梯拆除亡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编号:QT15-2025****86),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经分析,事发前,事故电梯状态为:一是电梯电源和控制系统已经被拆除,导致所有电气保护装置的保护功能失效;二是由于对重块遭到了大量拆除,轿厢侧和对重侧原有的平衡状态被打破,当补偿链被拆除后,进一步破坏了轿厢侧和对重侧的平衡状态。由于对重侧失去重量补偿,伴随着轿厢持续向下位移,轿厢侧与对重侧的重力差不断增大,重力失衡愈发明显,当拆除工作进行到14层时,由于轿厢侧与对重侧的重力差超出制动器制动力矩范围,导致轿厢向下滑落;三是轿厢滑落速度超过限速器下行电气动作速度,导致限速器电气开关动作(因电源和控制系统拆除导致保护功能失效),因缺乏足够的润滑和清洁造成限速器机械棘爪转动轴销卡阻,导致限速器机械棘爪未动作,限速器无法联动安全钳使轿厢制停或减速;四是井道上部对重导轨已经拆除,无法为对重架提供导向功能,导致对重架在冲顶过程中出现晃动,当对重架与井道顶板撞击后,剩余对重块由于未采取有效固定措施发生坠落。

通过上述分析:事故电梯大量对重块和补偿链的拆除,导致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对重导轨拆除、剩余对重块未采取有效固定措施;限速器机械棘爪转动轴销卡阻,无法联动安全钳使轿厢制停或减速,导致电梯轿厢和对重块坠落,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死者刘***安全意识淡漠,冒险作业。经询问了解工人拆除电梯的过程,结合专家出具的技术分析报告,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刘*和胡**拆除了事故电梯大量对重块和补偿链,改变轿厢侧和对重侧原有的平衡状态,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固定对重框内剩余对重块,对重导轨拆除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限速器机械棘爪转动轴销卡阻,无法联动安全钳使轿厢制停或减速;二是刘***在电梯轿厢顶从事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当轿厢在14层作业后,突然发生坠落时,二人随之坠落,且被冲顶后掉落的对重块砸中,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 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顺羽回收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顺羽回收公司参与此次电梯拆除作业的6名工人均为临时招聘,在422日上午进场作业前,未按照规定对这6名工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工人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 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顺羽回收公司和意能达电梯公司未针对此次电梯拆除工作,制定相应的拆除施工方案和高空作业专项方案,也未对拆除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导致工人在作业中无章可循,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不知晓,凭经验擅自作业。此外,意能达电梯公司进场施工前未按照《监理质量及安全交底》要求向监理单位建北公司报备。
  4. 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事发时,顺羽回收公司管理人员杜*、杜*均不在现场,意能达电梯公司项目经理彭*虽在现场,但未及时发现和消除拆除工人刘*、胡**在电梯轿厢顶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拆除事故电梯大量对重块和补偿链,改变了轿厢侧和对重侧平衡,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固定对重框内剩余对重块,对重导轨拆除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限速器机械棘爪转动轴销卡阻,无法联动安全钳使轿厢制停或减速以及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轿厢和人员坠落的安全隐患。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的人员

1. 死者刘*安全意识淡漠,拆除事故电梯大量对重块和补偿链,改变轿厢侧和对重侧原有的平衡状态,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固定对重框内剩余对重块,对重导轨拆除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在电梯轿厢顶从事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1. 死者胡**安全意识淡漠,拆除事故电梯大量对重块和补偿链,改变轿厢侧和对重侧原有的平衡状态,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固定对重框内剩余对重块,对重导轨拆除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在电梯轿厢顶从事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1. *顺羽回收公司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未对现场拆除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22日,未在电梯拆除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顺羽回收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制定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 *意能达电梯公司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发生时,虽然在电梯拆除施工现场,但未及时发现和消除拆除工人冒险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意能达电梯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 顺羽回收公司,作为本次电梯更新工程项目的拆除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对现场拆除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对拆除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事故发生时电梯拆除施工现场无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意能达电梯公司,作为本次电梯更新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对拆除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监管单位监管履职情况

石马河街道。在工作中,一是坚持党工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各行业科室、各社区、企业、相关单位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会议;二是制定并落实了《石马河街道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开展了安全检查,并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对物业小区开展了安全检查,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专家对物业领域顶楼放水试压、灭火器是否过期、室内外消防栓是否正常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四是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专家对辖区各社区网格员、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各学校、医院、工地、养老机构、农贸市场安全负责人进行了为期2天的安全隐患排查技能培训;五是组织辖区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六是对辖区重点企业和物业小区应急演练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七是向辖区居民分发了宣传横幅、海报、通告等各类宣传资料。

五、事故防范措施意见

为了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上述事故相关单位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方面采取预防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督促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三)区市场监管局和区住房城乡建委要针对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老旧电梯更新拆除期间的监管配合,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加强警示教育,督促相关企业举一反三,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江北石马河金科10年城573台电梯更新工程

4·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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