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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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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区商圈办、重庆港城管委会、两江鱼复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发现、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性,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渝安办〔202498),对全市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进行了部署安排。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打表推进。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56月底前,推进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底前,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营造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宣传氛围,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明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情形奖励标准、报告奖励程序等体系内容,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同时强化宣传培训教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制度制定、资金保障、台账建立等情况一并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对走过场、搞形式、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走深走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重庆市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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