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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MB1911631L/2021-00011
  • [ 发文字号 ]
  • 江医保发〔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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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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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医疗保障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0-06-09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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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各工作组:

江北区医疗保障局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已经2020518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

                              202052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

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持续抓好全区医保行风建设,进一步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化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2020全区医保行风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整治行风问题,促进服务作风进一步转变,持续提升全区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民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医保随时在您身边”服务品牌,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建设,建立完善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规程。按照市局部署,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全市医保派驻医疗机构服务站试点工作。探索将更多医疗保障业务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让群众享受“家门口”医疗保障服务。按期完成办公场地装修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强化窗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统一全区窗口经办人员着装大力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打造服务群众示范窗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8月底前全面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快推进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应用,突出应用导向,强化服务支撑功能,建立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权限,依法保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数据安全。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医保”。按照“应上尽上、深度融合”原则,配合市局逐步将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推送至互联网端(含移动终端),提高线上经办服务使用率,实现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按照市局部署,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逐步覆盖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

(三)持续推进服务方式便民化建设。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明确政策依据。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查梳理,实现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不用交”,重复信息“不用填”。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通过网络、电话、APP、现场办理等方式,为参保人提供便捷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优化流程做优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推进“综合柜员制”,实现工作人员多跑腿、老百姓少跑路和一次提交、一次性办理、一站式服务。畅通优先服务通道,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对不能现场办结的事项,探索邮政寄递服务。探索承诺式办理、容缺式受理。积极推进医保语音、视觉和图像识别智能化,叫号机、自助办理设备等便捷化设施实现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更加可及、便捷服务。

(四)有效推进医保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培训教育,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对新入职医保干部和新进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岗前纪律、业务、前台等全面培训,近两年新入职医保干部培训率100%常态化开展全区医保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活动,以比促练,以练促用。

(五)积极推进监督评价常态化建设。健全行风建设专项评价机制,推进全区经办服务窗口服务评价器配置,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现场评价监督。全区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经办服务窗口、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窗口人员的服务考核,强化正向激励,将服务群众满意度与评比表彰挂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整改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同时,坚决纠治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逐一排查经办机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北区医保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牟燕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煊,杨国依,常飞,医保事务中心负责人王磊任副组长,各业务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深化全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各业务组按时按责有效推进并加强对下级医疗保障机构的指导督促,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力量,进一步规范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二)把握时间节点。4月底前,形成深化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工作任务落地落实;6月底前,对标《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配合市局梳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8月底前,按照全市发布的统一业务规程(草案)办事指南、受理表格、服务规范,编制完成我区相应规程规范,多渠道发布办事指南,做好线上(含移动终端)办理事项的统一规范,并报市医保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备案;10月底前,配合市局完成至少1项“一件事一次办”上线“渝快办”;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于12月底前,各项政务服务事项上线互联网(含移动终端),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

(三)统筹重点工作。完成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推动完成局属经办机构和基金监管队伍组建,明确职能职责。强化技术手段提升,扎实推进整治虚假参保。通过待遇调整机制完善、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等,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推广“以案四改”经验,形成强烈震慑和高压态势,保障医保基金稳健持续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保障绩效。

(四)加强推动监督。医保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围绕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窗口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医保政策宣传落实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加强整改力度,及时完善提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专项督查,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负面舆情,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消除群众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认识误区,增进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医保制度基本文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医保分类报销政策等具体规定,提升医保政策知晓度。加大对线上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有关要求

(一)按时报送材料。工作组每月25日前对照任务分解表将工作推进情况报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025前报送深化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总结,经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局

(二)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报送行风建设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上报市医保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结果运用。将行风建设工作推进、信访投诉、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参考。

附件:深化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

深化全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要求

工作内容及要求

完成时限

责任分工

牵头科室

配合科室

1

加强动员部署

1.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化行风建设的安排部署上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4月底前

综合组


2.制定本单位深化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并报市医保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4月底前

综合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信息组

2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3.配合市局建立完善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规程。

8月底前

信息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4.按照市局部署,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全市医保派驻医疗机构服务站试点工作。

12月底前

基金监管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信息组

5.探索将更多医疗保障业务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

12月底前

参保登记组

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6.大力提升医保服务水平,配合市局建立重庆医保服务规范。

12月底前

信息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7.推动医保事务中心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全窗口经办人员着装。

12月底前

综合组、信息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8.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编制我区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指南,并实行动态管理

8月底前

信息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3

推进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

9.积极配合市局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发建设

按照市局

进度要求

信息组


10.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权限,依法保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数据安全。

长期

信息组


11.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医保”。

长期

信息组


12.配合市局完成至少1项“一件事一次办”上线“渝快办”。

10月底前

信息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13.按照市局部署,将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推送至互联网端(含移动终端),实现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12月底前

信息组


14.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逐步覆盖全所有定点医药机构。

8月底前

信息组


15.按照局部署进度,实行统一的医保服务热线。

按照市局

要求部署

综合组、信息组


4

推进服务方式便民化建设

16.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明确政策依据。

8月底前

综合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17.清理梳理对外办理事项、证明事项政策依据,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8月底前

信息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18.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长期

待遇保障组

参保登记组、基金监管组

19.推广综合柜员制,大力推行一次办好。畅通优先服务通道,实现全市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综合组

信息组、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20.对不能现场办结的事项,鼓励探索邮政寄递服务。

长期

待遇保障组

参保登记组、基金监管组

21.鼓励探索承诺式办理、容缺式受理。

长期

参保登记组

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22.逐步推行医保语音、视觉和图像识别智能化建设,叫号机、自助办理设备等便捷化设施实现全覆盖。

20216月底前

信息组


5

推进医保队伍专业化建设

23.强化培训教育,确保近两年新入职医保干部培训率100%

长期

综合组


24.开展全医保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活动。

12月底前

综合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25.加强窗口人员的服务考核,强化正向激励,将服务满意度与评比表彰挂钩。

长期

综合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6

推进监督评价长效化建设

26.推进全经办服务窗口安装服务评价器,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现场评价监督。

12月底前

信息组


27.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经办服务窗口、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实施“好差评”制度。

12月底前

信息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28.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行风监督员队伍,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整改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长期

综合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29.坚决纠治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逐一排查经办机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长期

综合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7

统筹重点工作

30.推动完成局属经办机构和基金监管队伍组建。

12月底前

综合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31.强化技术手段提升,扎实推进整治虚假参保。

12月底前

基金监管组

参保登记组

32.通过待遇调整机制完善、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等,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切实提升参保众的获得感。

长期

待遇保障组

参保登记组、基金监管组

33.持续打击欺诈骗保,形成强烈震慑和高压态势,保障医保基金稳健持续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保障绩效。

长期

基金监管组

综合组、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信息组

8

加强宣传

引导

34.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负面舆情,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消除群众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认识误区。

长期

综合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35.加强信息公开,提升医保政策知晓度;加大对线上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

长期

信息组

参保登记组、待遇保障组、基金监管组

9

强化结果

运用

36.通报表现突出的优质服务窗口,曝光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窗口。

长期

综合组


37.深化行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长期

综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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