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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911631L/2021-00013
  • [ 发文字号 ]
  • 江医保发〔2020〕6号
  •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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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医疗保障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0-05-19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北区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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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江北区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

                               202058

(此件公开发布)

江北区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江北区医疗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国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全力提升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推动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建设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四改”。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开展系统行风建设。

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两个确保”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医保待遇、经办服务、救治药品保供稳价、“两定机构”监管等工作。落实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加强参保资助台账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巩固医保脱贫成果,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与民政、残联、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贯彻落实《江北区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四、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

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职工及居民医保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待遇等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标准,实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筹资及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

五、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分类别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落实医保医师管理、违规违约处理、基金绩效管理、大额大病等制度。参与全市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支付、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试点。规范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基金预决算制度,强化预算执行。依法接受巡视、审计等监督,抓好问题整改。

六、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做好首批国家组织“4+7”集中采购续约、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使用等工作。推动落实常态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施《重庆市地方增补医保药品目录消化方案》。推进总额预算管理,深化按病种、床日、人头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深入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深化西南片区跨省门诊直接结算。

七、严格医保基金监管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围绕不合理用药及虚构医疗、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等行为;虚增费用、空床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转嫁收费、串换项目、超限超量用药、违反物价规定收费等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药品、耗材虚假购药、重复入库、药品超卖等行为开展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市级抽查、片区联组检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深化异地就医和医疗救助资金监管。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纪委监委等多部门协调联动。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协管员、社会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管。全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力度。

八、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

配合做好全市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完成现行医保信息系统迁移。做好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形成线上服务体系,加快医保电子凭证等应用,推进“不见面”网上办理。

九、强化能力建设

按国家部署,推进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实施“综合柜员制”,做好“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进机构建设,加快理顺职能职责,做好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人员安排。强化“四上”(即:政治上跟党走、工作上创一流、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丢丑)和“四必须”(即: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重要环节必须风险防控,举报渠道必须绿色畅通,违纪行为必须坚决查处),打造成廉洁高效风清气正服务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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