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7—10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医保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并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江北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方案》,立即启动江北区长期护理险试点和城市普惠险工作。二是印发《江北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化我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三是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建立8个价格监测点,对100余种常用或短缺药品开展监测。四是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发布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集采药品价格等信息。
完成程度:整改完成并转入常态化落实。
2. “走出去”开展政策宣讲、答疑工作不够,政策宣传方式比较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江北报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定期在区政府网站更新医保政策,在各定点医药机构设立医保宣传栏。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成立医保志愿服务队、网络智能服务队、基金“全民监管”服务队,深入医院、药店、企业、社区开展政策宣讲10余次。参加“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江北区“品质之城 美好民生”发布活动,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
完成程度:整改完成并转入常态化落实。
3. 贴近群众开展工作不够主动,推进服务下沉还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向全区12个街镇社保所下放参保登记、信息维护、查询统计、停保续保、补收核销等业务权限。二是加强街镇、社区工作人员医保政策培训。目前社区已能开展全年居民医保参保、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停保、续保、信息维护等业务。三是10月27日在江北区大石坝万和药房成立全市首个驻药房医保服务站,同期启动驻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医保服务站。医保服务站可办理12项基础业务、提供政策宣传和咨询解答、投诉举报等事项。
完成程度:整改完成并转入常态化落实。
4. 监管体制建设不够完善,运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用发挥不够, 处理医保违规问题效果不够好。总额预算控制还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印发《江北区医疗事务保障中心业务经办风险点(试行)的通知》。二是强化日常巡查、突击夜查、网络审查、飞行检查,开展“清零”行动、检验检查专项检查、血液透析专项检查、特病门诊专项检查等。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发挥全民监管队伍作用,奖励有效举报。三是通过协议管理、约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方式形成监管“组合拳”,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督促医药机构建立医保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培训指导。四是制定《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付费实施方案》,按照“三递进阳光预算法”,对2021年医保基金进行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分配。
完成程度:整改完成并转入常态化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 未对本系统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研究、梳理,未督促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整改情况: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逐条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制定出台党组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内部采购管理办法》,出台《重大事项督查督办管理办法(试行)》。
整改程度:整改完成。
6. 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不深入。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任务清单》。及时传达全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暨“以案四改”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自身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政商双向承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活动。
完成程度:整改完成并转入常态化落实。
7.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任务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进行廉政教育。
完成程度:整改完成并转入常态化落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8. 监督责任落实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廉政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预审”制度。二是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班子成员分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内控制度建设、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掌握。三是列席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对党风廉政、干部任免、重点工作等监督把关,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提醒。
完成程度:整改完成并转入常态化落实。
9. 抓党建工作在支部建设方面抓得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规章。二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医保改革、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做到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三是党组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听取支部工作汇报,指导和督促支部工作。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通过“专人领学+中心发言+集体讨论”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完成程度:整改完成并转入常态化落实。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