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发布了《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公开曝光5家企业严重失信行为,引起社会关注。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总的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进展顺利。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集中采购平台现有挂网医药企业均已提交守信承诺。
据介绍,截至2021年9月中旬,有5家企业因“回扣”金额高或失信影响大被相关省份定为“严重”失信,相关医药产品被当地中止挂网采购;有14家企业存在失信行为,按规则被定为“中等”失信,相关医药产品被“亮黄灯”,在医疗机构下单采购时,平台会给予风险警示;有50家企业失信情节较为轻微,被定为“一般”失信,受到提醒告诫。
“在信用修复的问题上,退款不能代替降价。”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回扣”行为,企业可用的修复措施既有退回不当收益,也有降价剔除价格虚高空间。一些企业认为可以用退款代替降价,但是实际上二者并不能代替,退款措施是回吐前期的不当收益,对于后期高价行为没有修复,而降价是纠正虚高价格,避免造成新的危害。因此,企业要用好信用修复规则。
此外,企业要重视“一般”或“中等”失信的后果。这种惩戒具有延续性和累加性,如果没有及时纠正,后续新形成的负面影响会导致评级结果累加乃至升级。
据悉,被评级后,绝大多数失信企业能够正视并积极纠正自身存在问题,主动采取降价等措施来修复信用,各企业已开始认识到“带金销售”等不正当营销行为的危害性并逐步与之切割,为营造风清气正、诚信为先的行业氛围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将认真抓好制度落实,定期通报失信行为的案源线索,研究探索多部门信息共享途径,并依规定期在国家医保局官网“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专栏公布“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的企业,强化社会监督,加大警示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