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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2023年第四批新增医保定点机构资格评估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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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4号)和《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5号)及《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医保中心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自愿申请、资料受理、实地查看,会同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定点机构代表、参保人员代表多方评估,经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对江北区2023年第四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评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重庆垚鑫堂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江北三湾路诊所等20家医疗机构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重庆市天之行健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北医药商城申请医疗保险国家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经综合评估21家医药机构评估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服务机构管理,8家医药机构综合评估不合格。 (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内对以上事项如有异议,请向江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科室:医疗协议管理科

联系人:罗梅

联系电话:67652638


附件:江北区2023年第四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评估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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