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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7666494/2020-00018
  • [ 发文字号 ]
  • 江北住建发 〔2020〕137 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0-06-30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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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巡警支队:

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调整,现对《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现印发相关单位,望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排水防涝

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5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工作原则…………………………………………………………………1

  1.4适用范围…………………………………………………………………1

2. 组织机构及职责…………………………………………………………………2  

    2.1应急指挥机构……………………………………………………………2

 2.2职责与分工………………………………………………………………3

 2.2.1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工作职责……………………………………3  

      2.2.2城市排水防涝办公室职责……………………………………3

      2.2.3成员单位职责……………………………………………………3

3.预防、预警与监测………………………………………………………………6   

    3.1预警分类……………………………………………………………………6

  3.2预防、监测…………………………………………………………………6

  3.3灾情报告……………………………………………………………………7

4.应急响应……………………………………………………………………………7

   4.1启动应急预案……………………………………………………………7

  4.2响应等级调整……………………………………………………………9

  4.3响应结束……………………………………………………………………9

5.后期处置……………………………………………………………………………10


5.1善后处置…………………………………………………………………10

5.2调查与总结………………………………………………………………10

6.保障措施……………………………………………………………………………10

    6.1通信与信息保障…………………………………………………………10

    6.2经费保障……………………………………………………………………10

7.宣传培训……………………………………………………………………………10

 7.1安全宣传……………………………………………………………………10

 7.2培训……………………………………………………………………………10

8.附则……………………………………………………………………………………11

 8.1预案管理……………………………………………………………………11

  8.2实施时间……………………………………………………………………11

  8.3预案更新……………………………………………………………………11

9.附录……………………………………………………………………………………11

    9.1重庆市江北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指挥机构通讯录………………11

    9.2重庆市江北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物资设备表……………………11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排水设施平安度汛,发挥正常功能,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使城市汛期事故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城市防汛和防水排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北区主城排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并结合我区排水系统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北区建成区域范围内发生洪水或因暴雨天气引发公共设施、城市道路积水、排水管网爆裂等灾害事件的预防和紧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汛期排水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汛期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以防为主。有效预防汛期突发事故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对辖区排水、道路及附属结构设施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汛期突发事故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故,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统一指挥原则。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必须服从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统一领导,实行成员单位部门联动。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体系的职责权限,充分调动全区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现有资源,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

区政府组织成立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负责城市排水防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由区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挥:曾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吴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承炜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袁金萍 区应急局副局长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大胜 区交通局副局长

区交巡警支队副队长

成员:各街镇、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征地事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圈办、港城发展中心、鱼复园区管委办、区交巡警支队,市城投路桥公司、重庆路桥公司、华葡路桥公司、江北嘴公司等涉及城市道路和管网直接管护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分管副职领导。

    2.2职责与分工

2.2.1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工作职责

    1)对事故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作出决策,启动应急预案,提出排险救援方案;

2)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

3)向上级领导机关、部门报告事态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情况,执行上级有关决策、指令;

4)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器材、机具、资金的调度;

5)负责事故灾难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2.2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排水防涝日常工作。值班电话:67855768,传真:67742177,电子邮箱:cqjbcspsfl@163.com

办公室主任:杨承炜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2.2.3成员单位职责

各街镇:负责提醒督促本辖区内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和个体经营户、低洼地带居住群众等加强排水防涝预防排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收集、掌握、传递城市内涝隐患信息;组织人员对“无明确责任单位、无物业管理单位、无业主委员会或群众自治组织”的老旧城区道路、边坡、低洼地带开展巡查,及时处理隐患问题,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情况。以村(社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网格化责任体系为依托,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调动各类应急资源进行应急抢险。实施先期应急处置,牵头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提供后勤保障。

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落实城市区域排水防涝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道路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做好年度防汛防涝工作。重点负责直管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及片区排水主管线、城市内河,加强日常疏浚和管理维护,制定并完善汛期排水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机具设备的储备保养,形成科学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全力做好直管市政管线排水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物业公司、拆迁单位做好涉水工程、区管工地、市区共建项目工地、直管公房、物业管理小区、房屋征收区域、旧城改造区域的临时排水和防内涝工作,在主体单位自查基础上,落实行业抽查督查。负责提供所管辖范围内的排水系统技术资料和专业技术支持,启动应急预案,参与抢险救援。

区应急局:负责信息收集、上报。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协调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调查评估工作,协调消防和公安参与抢险救援。

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城市道路的维护管理,预防道路沉降或转弯夹角区域导致的路面积水现象;加强城市街道的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枯枝树叶及其他垃圾,避免出现淤积堵塞道路排水口;加强城市隧道、下穿道、桥梁、路灯灯杆、行道树、绿化边坡、城市公园广场的巡查,避免暴雨极端天气引发次生灾害;调配组建相应的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及时处置雨天险情。

区交通局:按照设施管理权属责任划分,负责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城市排水管网的疏浚巡查及汛期抢险排涝工作;制定管理区域的排水防涝预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安排排水防涝工程的建设计划和工程的立项审批,协助办理应急项目审批手续。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电力部门提供电力保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损毁的通讯设施设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协调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和药品器械,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区内各类旅游景点、各类旅游项目设施、公园内古树名木的防涝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排水防涝工程除险加固、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积淹水点改造、应急项目等经费的落实及拨付。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防水排涝项目的用地保障和规划审批,协助办理应急项目审批手续。

区征地事务中心:负责已征地拆迁区域的临时排水和内涝工作,督促土地整治单位完善场地临时排水体系,防止因暴雨引发地灾或其他内涝情况产生。

区交巡警支队:加强城市低洼地带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及时清理劝导查处城市道路车行道违规占道停车行为,避免突发暴雨造成损失;在暴雨期间,发挥交通视频监控点多面广的优势,加强与住房城乡建委、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反馈告知道路积水情况;做好暴雨期间城市道路交通疏导管控。

区商圈办、港城发展中心、鱼复园区管委办,市城投路桥公司、重庆路桥公司、华葡路桥公司、江北嘴公司等涉及城市道路和管网直接管护责任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设施管理权属责任划分,分别做好各自管理区域内的城市排水管网的疏浚巡查及汛期抢险排涝工作;制定各自管理区域的排水防涝预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

3 预防、预警与监测

3.1预警分类

根据降雨强度、降雨总量和持续时间,暴雨预警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预防、监测

要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关于雨情、汛情、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城区防汛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城市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基础数据库和雨情水情灾情信息数据库。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对辖区排水、道路及附属结构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对市政设施隐患及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每年4至9月份的防汛期间落实24小时值班安排,出现险情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进行排水抢险,减少灾害损失。

3.3灾情报告

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随时向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续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向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 应急响应

4.1启动应急预案

当天气预报有暴雨情况后,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提前作出相应工作安排,通知相关成员单位随时待命出发,根据不同的应急响应和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要求,分别启动不同应急预案。

当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四十毫米以上时,启动蓝色预警(Ⅳ级)响应。城市道路桥梁维护管理单位应及时巡查和检修设施,随时修复水损部位,排除故障,确保道路通畅。城市公园、水系等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提前开启有关水体在暴雨时的排放通道。

当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六十毫米以上时,启动黄色预警(Ⅲ级)响应。设区市、县(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应对城市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城乡结合部的棚户区、城市低洼地区、深基坑施工作业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

当道路严重下陷、大范围污水冒溢等造成道路积水等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情况后,城市排水防涝办公室接悉情况后,立即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处置。

当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八十毫米以上时,启动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区住房城乡建委应监督建筑施工单位停工,在城市危险路段和危险建筑物附近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警戒。城市排水、道桥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及时打开道路收水井盖、井篦等,并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对积水严重的立交桥、低洼路段和出现的水毁设施设置警示标志或断交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配合交警疏导交通。

当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二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Ⅰ级)响应。区住房城乡建委全体人员到位,按照各自辖区范围组织排涝;其他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全部出动,按照指挥部命令赶赴内涝严重地段进行抢险增援;必要时根据市防指要求组织转移群众。

应急队伍响应时限:中心城区必须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偏远地区在60分钟内赶赴现场。

抢险救灾后援人员、物资、器材、机具设备投入时限:中心城区在接到指令后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在1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对无法确认设施权属或社会管养单位无处置能力的事故灾难,我委接警后应先行应急处置,排险解危。

做好应急抢险事故现场取证(摄影、摄像)及数据资料的收集、记录及情况上报工作。

在事故险情警报解除之前,抢险队伍24小时待命,物资、器材机具设备随时准备以待调用。

4.2响应等级调整

当内涝灾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时,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应根据灾情的发展趋势、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4.3响应结束

   当内涝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可视情形宣布应急终止。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在消除安全隐患后,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应做好抚恤、赔偿工作。

5.2调查和总结

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区市政委。

6 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汛期突发事故处置期间,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6.2经费保障

城市排水防涝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及供给渠道予以解决;排水防涝管理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科研等开支由相关主管部门纳入年度计划投资和部门预算申报解决。

7 宣传培训

7.1安全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汛期防汛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7.2培训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8 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3预案更新

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

9 附录

9.1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通讯录

9.2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物资设备表

         9.1          重庆市江北区城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通讯录

排水防涝指挥部


姓名

部门

职务或职称

联系电话

曾  伟

区政府

副区长

13883003666

吴  彤

区政府办

副主任

13436018584

杨承炜

区住房城乡建委

副主任

17783825797

袁金萍

区应急局

副局长

13908356066

曾  娜

区城

副局长

18602392799

张大胜

区交通局

副局长

13452989699

区交巡警支队

副支队长

13908382667

排水防涝办公室

杨承炜

区住房城乡建委

副主任

17783825797

蔡寿华

人居排水科

负责人

13594696235

谢晓东

质安办

负责人

13500389822

韩  鹏

物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

13808303321

周祖勇

基础建设科

负责人

13594157755

王  力

市区共建办公室

负责人

13310222257

张  焓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负责人

13808300988

穆  彬

房屋征收科

负责人

13883237578

曹  健

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主任

13808352671

值班电话:

67742559

刘  波

区住房城乡建设

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人

18696952662

宋元远

区建设工程管理

事务中心

负责人

13101391586

胡  鹏

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

副主任

13983240858

冉芸榜

区市政设施管理所

负责人

13883175175

值班电话:

17774901663

区公路局

负责人

17388216928

值班电话:67782710

值班人员

区交巡警支队

指挥中心


值班电话:67514579

             9.2                重庆市江北区城排水防涝应急物资设备表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联系人

电话

1

GIS管道爬行

机器人专用车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2

自发电水泵车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3

疏浚水车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4

疏浚水车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5

皮卡车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6

汽油抽水泵

2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7

柴油抽水泵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8

红外测距仪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9

CCTV管道

检测机器人

2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0

潜望镜

2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1

手持式移动GPS

2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2

管道声呐检测仪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3

探地雷达天线

2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4

探地雷达主机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5

气体检测仪

3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6

大疆无人机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7

机器人控制平板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8

高压送风式

长管呼吸器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19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罩

2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20

三角救援架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21

高性能离心式排污泵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22

汽油发电机

1

华唐基地

陶伟

13320355907

23

水泥

10

大石坝(长安厂区)

蔡夷

13594039917

24

石粉.石子

20

大石坝(长安厂区)

蔡夷

13594039917

25

河沙

20

大石坝(长安厂区)

蔡夷

1359403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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