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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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105MB17666494/2022-0021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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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住建发〔2022〕202号
-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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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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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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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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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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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印发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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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不断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福利,以解决其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现已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将灵活就业人员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畴。现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公积金委发〔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11247738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印发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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