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规定及市、区住房城乡建委无纸化申报审批的相关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委对近期企业申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4日。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含资质系统3.0)提交陈述申请。不受理书面陈述材料,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8楼804/5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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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第2批江北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1年3月4日
附件
2021年第2批江北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首次申请 |
增项申请 |
审查 意见 |
1 |
重庆壹零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 |
2 |
重庆国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 |
3 |
重庆工方重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 |
4 |
重庆五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 |
5 |
重庆丰之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 |
6 |
万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 |
7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