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规定及市、区住房城乡建委无纸化申报审批的相关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委对近期企业申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0日。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含资质系统3.0)提交陈述申请。不受理书面陈述材料,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8楼804/5建管科
邮政编码:400025 联系电话:023-67854044,023-67742154
附件:2025年第1批江北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2025年第1批江北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首次申请 |
增项申请 |
审查 意见 |
1 |
重庆市仕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