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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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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目标,正确履行职能,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力保障了委系统行政职能履行,积极助推了全委法制规范工作,现将2020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委的法治建设和监督行政执法过程规范化,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推进法治建设,分管领导带头分管科室落实法制建设,委法规科为总牵头科室,深入到各业务部门参与法制宣传和执法把关,实行平时有监督,事事有监管的管理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

为更好地促使行政执法规范,努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清理现行制度。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本着适应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的需要,结合“规范基层单位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依法治区等活动及时开展“清、改、废”工作,实现了清理工作常态化。

在针对行政执法的监管方面,主要集中在无证施工、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擅自安装起重机械、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违反文明施工标准存在扬尘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征收拆房安全等问题。对被处罚的企业,我委将定期上报市住建委,记入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纳入企业信用系统管理,同时会对企业参与投标、行政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产生影响,增加企业违法成本。通过对这些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违法企业形成了一定震慑,提高了参建各方主体单位的法律意识,对落实建筑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行政处罚内部流程由各科室分段执行,执法科室以业务科室、法规科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从而使行政执法合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由执法部门进行执法,然后交由业务主管科室对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初审,进行初步意见后,再进行法制复审,法制部门对其执法的适用法则、处罚案卷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再提交分管建设和法规工作的委领导,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合议决定、执法结果录入市住建委执法网址进行公示。

(三)加大行政首长出庭制度,解决行政争议

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大行政领导法制参与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律师”联合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加大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参与度。2020年,由我委直接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279件,开庭审理19件,委领导直接出庭应诉17件代区政府办理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案件12件,今年开庭3件。收到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书2件,行政复议司法建议书1件,已按建议书要求进行整改及回复。

(四)做好法治宣传,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学习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我委涉及业务范畴广,为提高职工和各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我委在建筑、物业、征收等领域多次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采用现场培训、集中授课、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不仅针对自己的职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行政相对人和行业从业各人员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住建系统的法制理论水平。

(五)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工作

一是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编制了住房城乡建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目前,我委已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统一行政审批事项所需办理要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将行政审批事项要素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上报。目前我委行政许可事项11大项(18小项),均向社会公布我委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

二是精简审批环节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取消非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不再将初步设计批复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必要条件。节能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调整到施工许可前完成。同时需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并联征求消防、人防等部门意见,审批时限缩减了5—7个工作日。

三是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承接好市级权限下放的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工作。落实支持自贸试验区相关措施,承接好市级下放的外商投资设立建筑业资质许可的权限。由我委实施的施工资质首次、增项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内可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

四是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五是减化前置条件。为进一步让审批时序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将平安卡、视频监控调整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不再将委托监理单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调整至事中事后管理。

六是推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并监督申请人切实履行承诺。同时,全面取消施工合同备案、资金到位证明等不合理、不必要的前置条件,部分审批事项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解决的事项,转变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七是“一个窗口”分类受理,综合服务。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牵头做好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竣工联合验收等各项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推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各阶段的审批资料和审批结论严格实行“一窗进、一窗出”模式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我委社会矛盾主要集中在物业、征收、房地产行业等矛盾纠纷,在化解社会矛盾时引入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在征收方面,房屋征收直接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较多,在做好应答应诉工作的同时,我委坚持以民为本,服务群众,依法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通过运用实地调查、走访、调解、和解等方式,尽量达到主动撤回复议、诉讼申请。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征收片区进行风险维稳评估,更有效地了解老百姓对征收的意愿,减少社会矛盾。

在处理物业矛盾纠纷方面,实行实行三级物业纠纷调处机制,确定 “分级管理、逐级解决”,由社区、街(镇)、区级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和处置组织机制。2019年初,在各街道办事处和鱼嘴镇设立物业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物业管理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我委近三年累计处理物业投诉1300件次,主要是业主个人诉求,如房屋质量遗留问题、共用设备物业维修不及时、周边业主装修影响相邻权、物业质价不符等。接待群体性来访200次左右,主要是咨询涉及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有关政策、质疑街镇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各街镇(含社区)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并形成卷宗的累计一般案件749件,重大案件156件。截止2020年12月,各街镇(含社区)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并形成卷宗的累计一般案件1816件,重大案件281件,发放案件调解员补贴735800元。

在处理征收矛盾纠纷方面,大力加强与各级法院的工作对接、密切沟通。一是与中院、高院建立的联系机制,诉讼案件开庭前,提前与法官进行沟通,让法官了解案件的过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遇到特殊案例,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提前与区中高院的法官进行交流沟通,确保我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大力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建立了联动机制。三是在司法强制执行前,分管局领导都要约谈拟被执行人,遵循“司法程序只是一种方式,而不是目的”的态度,在强拆前作最后的努力,希望执行前能顺利签约,并在谈话过程中观察其拟被执行人的情绪、行为等,进一步做好维稳预案,确保强拆万无一失。四是区住建委成立了强制执行善后领导小组,责任落实,明确分工。配合区政法委及区法院加速开展强制执行风险评估及制定行之有效的强制执行善后化解方案,每次实施强拆后一周,由征收科牵头组织征收中心及现场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有效地疏导被执行人的激动情绪,确保善后平稳可控。

(七)加强法治培训,巩固法治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治思维是对执法人员尽职履责的基本要求。   

我委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关于组织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普法办〔2020〕8号)、《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江司文〔202064)等文件要求,组织全委各科室、各委属事业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自主展开、线上培训、聘请专业律师授课等方式,对《民法典》、《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就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制发程序、备案程序进行了组织培训。通过加强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巩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确保在每一次执法中,做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循行政执法程序。

组织全委91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线上培训。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及50岁以下的职工参加江北区法治理论考试,全委共计134人参加普法考试,全员达标,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建设队伍素质偏低

我委执法人员普遍不是法律专业人员,都是通过在职法制培训、业务培训后,取得执法证上岗,法治建设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总体偏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处理执法案件中,会出现案件证据收集,执法文书的书写不规范等不足的现象,日常监管覆盖面和检查力度难以兼顾。行政的效能偏低,有重管理轻执法的现象。

    (二)处于机构改革磨合期,职工对各领域的业务有待加强

由于我委2019年处于机构改革磨合期,由原房管和原建委两个单位合并组建,行政管理的对象和执法法律政策的扩展,职工对目前我委的具体业务和政策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全委职工涉及的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急待进一步增强,提高职工的依法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下一步整改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学习,既讲法治又讲德治,把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和便民原则融入我委法治建设全过程。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宪法》、《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积极推进我委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我委的征信系统,健全信用记录与评价体系,全面归集行政处罚等各项信用信息。

我委将继续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实际矛盾纠纷能力。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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