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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玉带新城小学新建工程(原重庆市电力公司江北区国用(2004)第13007号地块)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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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带新城小学新建工程(原重庆市电力公司江北区国用(2004)第13007号地块)各拟被征收人:

经江北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依法将启动实施玉带新城小学新建工程(原重庆市电力公司江北区国用(2004)第13007号地块)房屋征收项目的前期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有关规定,对玉带新城小学新建工程(原重庆市电力公司江北区国用(2004)第13007号地块)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暂停办理以下有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暂停办理手续的房屋门牌号地址范围: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玉带山变电站后,总户数1户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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