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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环境影响区内居民搬迁项目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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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环境影响区内居民搬迁项目各拟被征收人:

经江北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依法将启动实施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环境影响区内居民搬迁项目房屋征收项目的前期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有关规定,对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环境影响区内居民搬迁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暂停办理以下有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暂停办理手续的房屋门牌号地址范围: 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二村七宿舍、东风二村1号至8号、东风二村20号至38号、东风二村41号至42号、东风二村46、47号、东风二村48号至51号、东风二村103号至115号、东风二村117号、东风二村123号(不含东风二村123号1单元5-1、东风二村123号1单元6-1、东风二村123号2单元7-2)、东风二村225号至250号、东风二村251号255号、东风二村252号至254号、东风二村256号至260号、东风二村295号至308号、东风三村1-3号、东风三村4-7号、东风三村8-10号、东风三村122号至129号、东风三村131号至154号、东风三村159号至164号、东风三村169号至174号、东风三村(以上门牌号含附号),总户数831户。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4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

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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