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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整治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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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委严格落实市区工作部署安排,结合辖区实际,动态消除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明确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认定要求,我委会同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街镇,对每年动态新增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进行大数据信息比对,核实住房安全情况,2021至2024年3月,无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纳入危房整治,整体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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