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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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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74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条,行政许可结果公开数634条,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数22条,基层政务公开25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数5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数3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3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数1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2条),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数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26条。其中涉及房屋征收领域申请数9条,其他领域申请数17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严格把关,安全高效推进信息公开。在起草公文过程中,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严格按照要求标明公文的公开类型,应当公开的必须主动公开,不宜主动公开的要注明依申请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首先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委领导决定是否公开。我委在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中严格执行以上流程,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通过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将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行业动态、机构建设等方面信息积极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住建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委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由委法规科负责收集发布,各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经办,法规科负责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5

1

0

1

7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委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能力不强。少数本应公开更为全面的信息,只公开了部分信息,未达到全面公开的要求。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渠道分散。如部分信息在网审系统公开,部分信息又在信用平台、区政府公众网等等渠道,较为分散,不利于公众查询和了解。三是主动公开信息较为滞后。因涉及相关科室众多,信息零散,加之公开渠道较为分散,信息公开往往滞后,无法达到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一是支持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以加强各业务人员的意识和综合业务能力。二是继续对公开的信息进行集中公开,牵头科室定期收集相关科室的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及时性的督促,并全面发挥信息公开统计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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