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电子政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二)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相关工作要求。牵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取消、调整和承接工作。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时限压缩、服务提升。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项目库的动态管理。
(三)牵头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各类制度。对区级各部门、街镇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规范和监督考核,对政务服务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
(四)负责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线下政务服务平台(含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街镇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统筹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对各级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线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的管理和维护。督促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全部入驻线上线下平台,确保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五)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统一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统一引导标识、场地建设标准。
(六)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协同办公平台等通用类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以及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
(七)负责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公开、上线运行。负责网上办理的效能监管和督查。负责“智能大厅”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负责承接国家、市级对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区配套措施,并督促落实。
(八)负责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技术交流与培训。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