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经区领导同意,现将《2021年江北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江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江北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创示范,持续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限、降成本,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现事项应上尽上、渠道一网通达、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承接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立足企业视角,提高重庆自贸试验区江北板块放权精准性。逐项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深化减证便民,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二)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紧密衔接市级实施方案进度,抓实江北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积极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努力争取更多试点政策、制度创新以及重大项目在江北落地落实,抢抓政策试点红利,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加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协调,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广泛深入宣传、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督导机制。推进“三送两办一访”常态化、制度化,加大企业服务热线宣传,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健全诉求反映、问题收集、跟踪督办等长效机制,细化政策推送服务,开展政策答疑解读培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三)优化提升“渝快办”效能。打通全程网办通道,持续提高全程网办事项和办件比例。完成江北区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颗粒化梳理和流程优化,实现场景式智能审批,规范系统与“渝快办”的对接标准,提升平台安全性、稳定性。围绕高频需求,依托“一公里服务圈”项目设计一批应用场景,让企业群众办事、查询、核验等方面更加方便、快捷。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问题快速发现、反馈、响应及会商机制,及时分析原因、快速解决问题,大幅度提升使用率和效率。围绕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现实需求科学配置操作流程,完成“渝快办”江北网上办事大厅改版升级,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愉快,让工作人员服务更顺畅、更舒心。
(四)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关于印发<江北区优化街(镇)政务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江北府办发〔2020〕94)文件精神,加强街(镇)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街(镇)政务服务体系。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街(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监督、评价机制,确保街(镇)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区行政服务分中心,应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应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线下服务通道。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并设置跨领域无差别综合窗口。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街(镇)、社区(村)“就近办”事项比例。出台社区(村)政务服务事项代办清单,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统筹推进街(镇)“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拓宽“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倡导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五)优化特殊人群服务。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通过设置“无健康码通道”、提供全程帮办代办等措施,让所有群体享受“有温度”的优质政务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
(六)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全程网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广水电气讯利用“渝快办”办理,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掌上办”。
(七)扩大“跨区县通办”事项覆盖面。深化第一批、第二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全面承接第三批“跨区县通办”事项,2021年12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贯彻落实“跨区县通办”全流程监督管控机制相关工作,对收件受理、过程办理、办结送达等环节全程跟踪督办。
(八)加快推进“跨省通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2021年底前实现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力争国家要求在2021年以后实现8项“跨省通办”事项提前在年内实现。全面承接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深化巩固成渝跨城通办成果,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2021年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建立川渝两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两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建设。
(九)做实“一件事一次办”。突出质效并举,树立正确导向。积极梳理存量,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有序扩大增量,在现有“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和全面承接第二批市级统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的基础上,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力争达到300件以上。
(十)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2021年底前,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建立用户材料证照库,优化用户材料证照复用功能。大力推广用户材料证照库和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积极引导审批服务单位全面使用电子印章。加快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实现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
(十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2021年3月底前,调整发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0%以上。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支持更多银行、邮政网点提供代办服务。
(十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重大项目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件探索“容缺后补”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十三)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巩固重庆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效,并逐步扩大到全区范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相关改革事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十四)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清理取缔行业主管部门自建中介机构库。将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体系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定期统计发布、反馈采购人入驻情况和中介服务事项采购明细相关工作。
(十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在生态环境、科研诚信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编制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惩戒行为。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政务诚信规范。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推广“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创新应用,增强市民信用价值获得感。
(十六)加快探索创新。探索构建“一公里服务圈”,加快市民中心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街镇服务体系,提速“7×24”小时自助、政邮、政银服务点建设,树立政务服务新标杆、新品牌。探索推进首席代表制度,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完善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深化“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电子监督系统的应用,有效强化多层次、全方面、无死角的政务服务监督。鼓励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特色做法,激发改革潜力。建立激励容错机制,对改革创新成效明显的区级有关部门、街镇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或轻微错误等情况,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
(十七)提升电子政务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国务院网站建设指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全部建设子站,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公众能力。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普查和抽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24小时”网站值班读网制度,加强第三方机构的技术监测力度。加强对江北区协同办公平台的持续优化,提高系统的稳定性,提升用户体验感,强化数据安全。完善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应用,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可视化实时监测,保障网络运行安全。
(十八)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需报主管单位审核。按照“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分类开展清理整合,提升政务新媒体质量。对无专人维护、长期无更新、安全保障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不符合开设要求的,要整合后关停;对群众关注度高、有一定影响力、确需保留的,要优化完善功能、配齐保障队伍、加强审核把关,切实做优做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理顺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加强对基层人才、经费、装备等保障,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进驻服务窗口,确保独立履行职责。区级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对街镇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指导。
(二)加强制度保障。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区政务服务办要研究深化川渝合作、提升服务效能等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工作机制、管理制度,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各街镇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
(三)注重广集民智。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家、专业人士作用,建立优化政务服务效能社会咨询机制,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学习交流。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跨区域沟通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适时总结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及时将条件成熟的改革做法向全市、全区复制推广。
(五)强化督导落实。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区政务服务办要加强协作,落实“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机制;对服务窗口持续推进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深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
附件:2021年江北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江北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全面承接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 |
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 |
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立足企业视角,提高重庆自贸试验区江北板块放权精准性。 |
区商务委、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逐项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
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深化减证便民,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
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6月30日 | |
(二)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
紧密衔接市级实施方案进度,抓实江北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积极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努力争取更多试点政策、制度创新以及重大项目在江北落地落实,抢抓政策试点红利,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
区发展改革委、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加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协调,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广泛深入宣传、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级有关工作要求。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建立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督导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推进“三送两办一访”常态化、制度化,健全诉求反映、问题收集、跟踪督办等长效机制,细化政策推送服务,开展政策答疑解读培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
区工商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三)优化提升“渝快办”效能 |
打通全程网办通道,持续提高全程网办事项和办件比例。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完成江北区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颗粒化梳理和流程优化,实现场景式智能审批,规范系统与“渝快办”的对接标准,提升平台安全性、稳定性。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三)优化提升“渝快办”效能 |
围绕高频需求,依托“一公里服务圈”项目设计一批应用场景,让企业群众办事、查询、核验等方面更加方便、快捷。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问题快速发现、反馈、响应及会商机制,及时分析原因、快速解决问题,大幅度提升使用率和效率。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围绕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现实需求科学配置操作流程,完成“渝快办”江北网上办事大厅改版升级,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愉快,让工作人员服务更顺畅、更舒心。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四)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
全面落实《关于印发<江北区优化街(镇)政务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江北府办发〔2020〕94)文件精神,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街(镇)政务服务体系。 |
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建立健全街(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监督、评价机制,确保街(镇)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有序有力。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 |
区政务服务办、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区行政服务分中心,应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应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线下服务通道。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并设置跨领域无差别综合窗口。 |
区政务服务办 |
2021年12月31日 | ||
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街道(乡镇)、社区(村)“就近办”事项比例。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出台社区(村)政务服务事项代办清单,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统筹推进街(镇)“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拓宽“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倡导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五)优化特殊人群服务。 |
方便老年人群体办事,通过设置“无健康码通道”、提供全程帮办代办等措施,让所有老年人享受“有温度”的优质政务服务。 |
区政务服务办、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 |
区级有关部门 |
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六)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
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全程网办。 |
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广水电气讯利用“渝快办”办理,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掌上办”。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城管局、区经信委、区文旅委 |
2021年12月31日 | |
(七)扩大“跨区县通办”事项覆盖面 |
全面承接第三批“跨区县通办”事项。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30日 |
深化第一批、第二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贯彻落实“跨区县通办”全流程监督管控机制相关工作。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八)加快推进“跨省通办” |
按国家要求推进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国家要求在2021年以后实现8项“跨省通办”事项力争提前在年内实现。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全面承接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深化巩固成渝跨城通办成果,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2021年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按时序推进 | |
建立川渝两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两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建设。 |
区政务服务办、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九)做实“一件事一次办” |
积极梳理存量,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有序扩大增量,在现有“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和全面承接第二批市级统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的基础上,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力争达到300件以上。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 |
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大力推广用户材料证照库和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积极引导全区审批服务单位全面使用电子印章。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加快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实现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 |
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
调整发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
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3月31日 |
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40%以上。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支持更多银行、邮政网点提供代办服务。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十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探索重大项目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件探索“容缺后补”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人民防空办、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 |
持续推进 |
(十三)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 |
巩固重庆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效,并逐步扩大到全区范围。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相关改革事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
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区商务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十四)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 |
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4月30日 |
清理取缔行业主管部门自建中介机构库。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将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定期统计发布、反馈采购人入驻情况和中介服务事项采购明细相关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
(十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贯彻落实《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在生态环境、科研诚信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
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政务诚信规范。 |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明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 |
区级有关部门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推广“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创新应用,增强市民信用价值获得感。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六)鼓励探索创新 |
探索构建“一公里服务圈”,加快市民中心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街镇服务体系,提速“7×24”小时自助、政邮、政银服务点建设,树立政务服务新标杆、新品牌。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探索推进首席代表制度,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完善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深化“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电子监督系统的应用,有效强化多层次、全方面、无死角的政务服务监督。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2021年12月31日 | |
鼓励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特色做法,激发改革潜力。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建立激励容错机制,对改革创新成效明显的区级有关部门、街镇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或轻微错误等情况,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 |
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七)提升电子政务服务能力 |
严格按照国务院网站建设指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全部建设子站,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公众能力。 |
区政务服务办 |
持续推进 | |
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普查和抽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24小时”网站值班读网制度,加强第三方机构的技术监测。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加强对江北区协同办公平台的持续优化,提高系统的稳定性,提升用户体验感,强化数据安全。完善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应用,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可视化实时监测,保障网络运行安全。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十八)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 |
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需报主管单位审核。对无专人维护、长期无更新、安全保障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不符合开设要求的,要整合后关停;对群众关注度高、有一定影响力、确需保留的,要优化完善功能、配齐保障队伍、加强审核把关,切实做优做强。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
(十九)强化督导落实 |
加强协作,落实“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机制;对服务窗口持续推进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深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 |
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区政务服务办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