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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10432T/2022-00009
  • [ 发文字号 ]
  • 江北政务〔2022〕16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政务服务办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4
重庆市江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规范全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的通知
日期: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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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文件“统一各地区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要求,将全区街镇政务服务场所由原名称“江北区××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变更为“江北区××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具体规范详见附件)。

希望各街镇认真抓好落实,规范我区街道(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同时,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管理,统筹做好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场地、经费、人员等保障工作,进一步动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请各街镇将落实情况以照片形式(各街镇需一并收集各村社的图片)7月底前反馈至邮箱51397758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江北区政务服务场所统一名称规范


                         重庆市江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524

          

    (此件公开发布)

    (  联系人:游颖;联系电话:67560907  )

        


附件

江北区政务服务场所统一名称规范

1.街道(镇)场所名称统一为“江北区××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头统一加注江北政务服务LOGO标识LOGO标识规格尺寸、场所名称的字体和材质可由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不做硬性规定)。

江北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村(社区)场所名称统一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开头统一加注江北区政务服务LOGO标识。(LOGO标识规格尺寸、场所名称的字体和材质可由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不做硬性规定)。

××村社区便民服务

3.江北区政务服务LOGO标识示例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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