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统一各地区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要求,将全区街镇政务服务场所由原名称“江北区××街道(镇)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变更为“江北区××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具体规范详见附件)。
希望各街镇认真抓好落实,规范我区街道(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同时,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管理,统筹做好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场地、经费、人员等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请各街镇将落实情况以照片形式(各街镇需一并收集各村社的图片)在7月底前反馈至邮箱51397758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江北区政务服务场所统一名称规范
重庆市江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联系人:游颖; 联系电话:67560907 )
附件
江北区政务服务场所统一名称规范
1.街道(镇)场所名称统一为“江北区××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头统一加注江北政务服务LOGO标识。(LOGO标识规格尺寸、场所名称的字体和材质可由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不做硬性规定)。
江北区××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 |
2.村(社区)场所名称统一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开头统一加注江北区政务服务LOGO标识。(LOGO标识规格尺寸、场所名称的字体和材质可由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不做硬性规定)。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
3.江北区政务服务LOGO标识示例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