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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84698/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寸滩办〔2021〕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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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寸滩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寸滩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寸滩街道办事处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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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社区,黑石子村留守工作组,街道各科室,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北府办发〔2021〕77号)文件精神,街道研究制定《寸滩街道办事处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请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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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滩街道办事处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北府办发〔2021〕77号)要求,切实做好江北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条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确定我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各单位按照政府组织实施、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发动、严密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隐患、依法打击查处、严格禁放管控、快速反应处置等措施,多措并举、同步推进,实现全区全面彻底禁止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力任组长,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董友潘、寸滩派出所所长余维进、市场监管所所长杨小波任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各社区和黑石子村留守工作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燃管办),由街道应急办主任魏广平兼任主任。

街道燃放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燃管办职责:制订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统筹地区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考核;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燃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统筹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财政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应急办:负责开展禁放区域内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点清理排查,做好安全处置剩余产品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和打非治违工作。

规建办: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发生。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

经发办:负责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闲置厂房、小买铺和玩具店等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田间苗圃窝棚等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中小学生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平安办:负责仓储物流快递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各社区和黑石子村留守工作组及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社区居委会、留守工作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搞好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宣传引导,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面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部位管控,落实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逻制度等防范措施;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阶段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2年1月30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全面落实全区禁放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2年1月31—2月15日)。各社区、黑石子村留守工作组和有关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在2022年1月31日(除夕)、2月1日(正月初一)、5日(正月初五)、1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2年2月16日后)。围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管控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2021年12月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地区动员部署大会,明确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和措施要求,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全面彻底禁止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即日起启动宣传工作,一是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主要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会同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在小区内部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确保“禁放”及相关管理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2022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社区在本辖区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三)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按照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由街道应急办牵头,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及储存仓库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零销售、零储存”。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单位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小买铺、玩具店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坚持划片包干、滚动排查,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曝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监督指导禁放区域内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单位、群众主动参与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主动发现、举报、劝阻非法违法行为的应视情予以奖励。

(五)强化重点管控,落实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组织专门力量,以辖区重要部位,以及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在此期间,各社区、黑石子村留守工作组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寸滩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要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特别是“禁放”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本辖区本部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街道要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和曝光情况,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等指标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单位要加强与街道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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