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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84698/2023-00023
  • [ 发文字号 ]
  • 寸滩办〔2022〕20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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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寸滩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2-09-16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寸滩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寸滩街道商贸重点场所扫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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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机关各科室(中心、所、站):

《寸滩街道商贸重点场所扫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寸滩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3日


寸滩街道商贸重点场所扫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渝康码”验码工作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39号)贯彻落实工作,深化“渝康码”在商贸重点场所的应用,提高精准高效防控能力,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渝康码”验码工作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39号)文件要求和2022年9月9日江北区商务委商贸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常态监测工作推进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寸滩地区商贸行业的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商贸重点场所摸底调查、完善更新台账

(一)调查摸底对象范围

1.商场:指聚集在一起的各种商店组成的零售市场,面积较大(一般在5000平方米以上)、商品比较齐全的有卫生许可证的大商店,且具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场所,如百货商场、家电商场等。

2.超市:指商品开放陈列、顾客自我选购、排队收银结算,以销售食品、日用品、生鲜食品水果为主,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有卫生许可证的商店。且具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场所,经营面积一般在300平方米以上。

3.农贸(集贸)市场:指以农产品交易为主的农产品综合(专业)批发市场;以农产品零售为主的城区菜市场;以农产品零售逢场赶集为主的乡镇农贸市场。

4.住宿:住宿指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住宿场所。

5.餐饮:餐饮指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场所。且具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场所,经营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上。

(二)及时完善更新台账

各社区要结合商贸重点场所实际,定期(每季度一次)更新完善重点人群监管台账(以固定从业人员为重点,流动性强的搬运工、装卸工、安保、促销员等也纳入监管范围),并报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实施精细化、精准化管理,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二、落实管理责任

各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具体明确辖区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监管“片长”;督促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住宿、餐饮等商贸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管理“点长”和各进入口“场所码”查验员,细化工作职责,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各商贸重点场所要及时在“渝康码”小程序防疫服务栏申领更新“场所码”,并按规定样式制作“渝康码”管理制度栏,在进入口墙壁醒目位置处悬挂或粘贴,便于广大市民监督和上级巡查督查。

三、规范操作使用

辖区内宾馆、商场、超市、餐饮、农贸(集贸)市场、商贸重点场所入口处要采取展架、行架等形式悬挂“渝康码”查验指南,住宿酒店场所在收银台、人工登记台采取立牌等形式展示“两码”(渝康码、行程码)查验指南,引导消费者入场自觉配合查验。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群体,可采取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渝康码”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商贸重点场所查验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入场人员逐一查验“场所码”。各商贸场所“点长”每天要加强对各入口“场所码”查验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执行不到位的查验员予以惩戒。

街道、社区每周要定时或不定时对辖区内商贸重点场所“两码”查验执行情况予以全覆盖督查检查并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区商务委每月要对街道属地责任落实情况和商贸重点场所“两码”查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情况报区政府,并予以全区通报。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也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江北区商贸重点场所“两码”验码工作落实情况予以督查检查,督查情况全市通报。“点长”“片长”“渝康码”验码工作检查登记表,请各商贸重点场所悬挂在“渝康码”管理制度栏旁。

五、督促商贸重点场所人员持续开展“一周两检”工作

各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督促各商贸重点场所在常态化情况下要严格落实国家“第九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从业人员“一周两检”工作要求,做好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每周三下班前报经济发展办公室)。

六、物资、经费保障

(一)“渝康码”管理制度、“渝康码”查验指南、住宿场所“两码”查验指南由街道统一制作,并及时安排商贸重点场所单位安装、粘贴到位。

(二)各社区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中,确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延时加班费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和街道财务制度规定据实报销,以上费用由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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