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社区及有关单位:
现将《大石坝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及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江北区大石坝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石坝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大石坝辖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条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确定大石坝辖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按照街道组织实施、社区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发动、严密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隐患、依法打击查处、严格禁放管控、快速反应处置等措施,多措并举、同步推进,实现全辖区全面彻底禁止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武装部部长任副组长,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大石坝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应急分管领导刘海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泉任副主任,负责组织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办理区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事项,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三、职责分工
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财政办公室: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开展辖区内经营零售点清理排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制订辖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等。
大石坝派出所: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的禁放管控;配合应急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转发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提供户外宣传品安装区域;组织城市桥梁、隧洞、下水道、燃气、化粪池等市政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发生;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负责组织对辖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在主要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标语等。
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负责东原商圈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运用LED屏幕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负责制订辖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重点区域的看护。
物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小区开展宣传发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化粪池的隐患排查整治,巡逻守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和标语。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
各社区:积极配合街道各科室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张贴宣传海报横幅等,将《条例》进行广泛普及教育;在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除夕夜、春节期间、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的应急值守工作。
物业小区:对小区内超市、商店等进行清理检查,加强对化粪池的隐患排查,做好除夕夜、正月初一、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四、阶段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3年1月20日前)。研究制定街道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工作,全面落实辖区禁放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3年1月21—2月5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23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3年2月6日后)。围绕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管控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守住安全红线,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街上有公告、大屏有播放、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在主要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在小区内部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原则上500户以下的居民小区禁放宣传横幅不少于3幅,500户以上不少于5幅)。2023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在满足疫情封控的条件下,要在本辖区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三)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要按照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对辖区可能存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企业、零售点及储存仓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确保“零销售、零储存”。在大庆村立交处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督促轨道交通5号线大石坝站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制度,防止非法携带,影响安全。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街道将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管控,防止烟花爆竹流入我辖区。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要加大对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小买铺、玩具店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的检查巡查力度,坚持划片包干、滚动排查,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曝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监督指导禁放区域内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单位、群众主动参与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大石坝派出所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律予以治安处罚;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特别是“禁放”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和曝光情况,适时通报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等,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加强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各社区请于2023年2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应急办。
报送地址:2454686476@qq.com(联系人:钟敏676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