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大石坝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 > 社会保障
  • [ 索引号 ]
  • 115001050092884180/2022-0003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大石坝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6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
日期:2022-09-06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一、办理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1月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填报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1、办理地点:江北区大石坝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03中学初中部斜对面);

2、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咨询电话:023-670750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