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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大石坝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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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石坝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街道各项工作全面步入法治轨道。现将大石坝街道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1.提高政治站位。街道党工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定期召开“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以及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将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确保街道法治建设方向正确。

2.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街道重点中心工作统筹谋划,第一时间传达上级要求、研究部署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进各项法治建设措施落实。

3.开展干部培训。积极组织全街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制理论考试。并利用线上“学习强国”、“党员干部学习网”等平台;线下“党群微家园”等形式,双线协同,全方位组织全街干部职工学法。2023年4月司法所将执法干部执法证即将到期的情况及时上报,使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学习和考试,重新更换执法证件。街道三名执法人员均完成线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此外,街道还顺利开展了关于《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二)优化法治环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一是完善并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街道党工委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街道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要求法律顾问参与街道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保障街道行政活动有法有据、决策内容合法合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二是坚持事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中,主动提请法律顾问介入。2023年街道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提供政策法律依据270余条,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2份并废止,出具法律意见书1份,街道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近百余份,确保了街道各项决策的合法性,以此推动各项重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健全行政执法记录和公示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现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进一步规范法定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并在街道门户网站和执法信息公示栏上对执法委托书、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投诉举报渠道等进行公示,强化民众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有效提高了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2023年大石坝街道共有6件简易程序的行政执法。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13个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流程进行规范。坚持做好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街道通过政府网站、报刊、新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1条,报刊、新媒体等发布信息77条,内容涵盖街道财政预算决算、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通过政务公开专区定期公开国务院公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政府信息资料;规范摆放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及动态摆放各类补贴资金申报明细、发放明细等资料;汇总辖区全年各领域发放补贴资金的总数、补贴对象总数等信息,供社会公众随时查阅。

4.依法管理规范性文件。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文件要求,参照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制定本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长效机制,联系街道法律顾问完成清理1997年至今街道行政文件规范性文件工作,将清理出来的2份文件报送废止规范性文件工作并完成所有流程。同时落实了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对单位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管,对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信息网络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禁止非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5.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继续探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积极落实推进街道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街道应对行政应诉案件办事处以业务分管领导为牵头领导,积极参加庭审应诉。2019年至2023年,街道应诉一审行政应诉案件0件。

(三)创新社会治理,加大为民服务力度

1. 构建“141”基层智治体系。按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41”的统一部署,聚焦“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基层治理体系,结合新时代城市司法服务管理新模式,总结了“1+3+N”模式,按照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和事项全覆盖、问题全闭环原则,街道辖区划分出了135个基础网格,细化成846个微网格,形成了“村(社区)—网格(小区)—微网格(楼栋、楼层)”的治理链条。并将党组织书记、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物业、业委会、志愿者等力量纳入网格中,进一步畅通了信息渠道,做到了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信息,有利于及时化解风险矛盾,使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推进“三治联动”实践。街道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在社区培养了65名“法律明白人”,健全了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同时着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辖区派出所驻所调解室2名专职调解员成功调处矛盾纠纷案件98件,进一步拓展了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化渠道。

3.深化平安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反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广“反诈小程序”,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防范刷单返利类电信网络诈骗专题宣传、集中宣传月等活动,街道辖区诈骗案发案率持续下降。加强宣传发动,街道全年组织各类反诈活动宣传140余场、张贴宣传海报700张、发放宣传资料7600份、宣传覆盖人群达10余万人次,有效加强了反诈防线,牢牢守住居民的“钱袋子”。

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1个,13个社区分别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社区及居民提供常态化法律宣传、咨询、援助、代理等服务。并顺利完成司法部全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估对大石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验收工作。13个社区分别与对应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结对协议,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年律所参与社区普法活动11次,共接受法律自助咨询76人次,提供电话咨询89人次,留言咨询120人次。在东方港湾、石油、正街、东原、黑院墙五个社区完成了“法律之家”的规范化建设。同时辖区大力推广村居法律顾问平台,让广大群众得以享受更加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5.落实重点人员稳控工作。一是重精人员,对街道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73人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各社区建立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联合关爱帮扶小组,日常随访患者及其监护人,及时进行分类干预、民政救助等,帮助重精患者重拾健康;二是社区矫正对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现在册68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现在册431人,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会面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按时开展走访和谈心教育等活动,根据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及时调整人员管理类别;三是涉邪人员教育转化、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街道邪教人员现在册37人、刑满释放人员现在册264人,街道联合北汇社工孵化基地,依托东原“原聚场”和三社联动平台,对涉邪人员实施“微关怀”,对刑满释放人员中生活困难的进行再就业培训和推荐,在每个社区建立志愿者队伍和帮教队伍,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四)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开展普法培训。在街道执法队伍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以周例会、月总结的会议制度,采用“线上”+“线下”两种培训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召开廉洁自律暨作风纪律整顿会议6次、邀请纪工委开展“以案四改”廉政作风建设讲座,组织各中队召开工作精神传达和城市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会议4次。参加江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的2023年城市管理执法培训3批次,执法受教育人数200人次。街道3名持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均完成“线上”30个小时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并参与了“线下”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的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旧对照与重点解读》、《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达成执法队伍全员掌握业务知识目标,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

2.开展普法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年初申报的普法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结合“国家安全日”“反诈骗”“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月”等各类活动契机,共开展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物业管理、反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宣传活动30余场,重点对民法典、反诈骗、禁毒等进行知识普及,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张贴海报2500余张、横幅150余条。在辖区2个社区开展“你点我讲”按需授课2场,其他各类讲座50余场,辖区居民共计2000人次参与现场授课。

3.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复核工作。完成2023年全国(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复核工作。对已获 “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的社区:石油社区、东原社区、黑院墙社区、东方港湾社区、正街社区,对照相应建设指导标准通过复核审查,上级部门提出保留其称号建议。

4.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选聘培养了65名“法律明白人”,通过集中讲座、线上学习等方式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在岗培训,并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赴荣昌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永川区“市级法治教育基地”等地实地参观学习,构建一支活跃在基层的法治建设带头人队伍。

二、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街道现有工作人员中,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力量配备相对不足,专业法律人员欠缺,部分执法人员对政策法规的把握不准, 现有执法人员的专业领域知识有所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需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法治宣传活动形式有待创新。政策宣传、普法培训工作的形式比较单一,法律宣传工作还不够全面,法律宣传不够深入群众生活,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三)群众多元化的法治新需求未能完全满足。伴随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需求更加多样化,因此对街道司法行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现代化,积极回应群众对多元化司法服务的期待。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141”基层智治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围绕“141”治理模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力量的沟通对接,深化“1+3+N”基层治理模式,推动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街道工作人员执法证的持证率。强化依法行政思维,提高必要的法律知识学习能力,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全体职工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加大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扩大执法公开范围,明确执法公开重点内容,全面、真实、充分地推进执法公开,依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最大限度地促进执法公正。

(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教育内涵。充分利用微信群、LED显示屏、海报、横幅等载体,继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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