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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7398392340/2022-00004
  • [ 发文字号 ]
  • 江爱卫办〔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复盛镇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1
重庆市江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农贸市场及居民小区病媒生物防制操作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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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我办现将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重庆市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操作指南》、《重庆市居民小区病媒生物防制操作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4



                 重庆市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操作指南

  为预防媒介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有效控制农贸市场病媒生物的危害,指导农贸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环境治理
  1. 农贸市场内部地面应硬化,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消除鼠洞、鼠咬痕迹,封堵地沟与地面之间鼠类可通过的孔洞。
  2. 所有物品堆放整齐,靠墙壁堆放的物品、粮食、干料、水果等货物应进行垫离(离墙30 cm、离地30 cm)。
  3. 市场摊位台面下的缝隙应全面勾缝填隙,鲜肉类、水产类摊位应使用无缝台面或无缝案板,案板与墙壁或台架间缝隙应封堵严密。
  4. 食品加工、鲜肉类、水产类、水果蔬菜等产生垃圾的摊位应设有加盖的垃圾收集存放容器。
  5. 明沟水道应改为管道式下水。
  6. 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农贸市场内外环境的垃圾、杂物、小型积水或积水容器等。
  二、建立和完善防鼠设施和防蝇设施
(一)防鼠设施
  1. 食品加工间、熟食品间、粮食干料间,夜间应设置防鼠板(门板不低于60 cm,下缘离地间距小于0.6 cm)。
  2.室内墙壁与室外相通的管道孔要严密封堵、通风口要加装防鼠网(网孔不超过0.6 cm)。

  3. 封闭市场内下水道应有防鼠设施,如下水道盖、地漏和具有防鼠功能的不锈钢箅子,排水沟应覆盖横箅子,或出水口设有竖箅子(箅子间距小于1.0 cm)。
 (二)防蝇设施
  1.熟食品间(摊)、食品加工间等生产、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间,应设立纱门(或风幕门)、纱窗、防蝇罩 等防蝇设施
  2. 市场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灭蝇灯。一般每15 m2摊位布放一台灭蝇灯,购物通道每10 m距离布放一台灭蝇灯。
  3. 市场卫生间应加有纱窗、门帘、灭蝇灯等防蝇设施。
 三、鼠类防制
  1. 农贸市场灭鼠应采用慢性灭鼠剂,毒饵站设置在市场周围隐秘的角落,并有醒目的警示标志,记录和标识投放设置的位置和数量。
  2. 农贸市场的外环境应采用洞内投药,每洞投放灭鼠毒饵25g~30g,投药后封堵鼠洞。如封堵的鼠洞被鼠掘开,则要继续补投鼠药,直至不再掘开为止。也可设置灭鼠毒饵站(盒),应沿建筑物墙根或壁每15m内放置一个灭鼠毒饵站,并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毒饵。
  3. 粮油、熟食品间及加工区应采取鼠夹、鼠笼、粘鼠板等物理器械法灭鼠,不得使用灭鼠毒饵。每15 m2面积放置一个鼠夹(笼),沿建筑物墙根或壁,鼠夹挂诱饵端靠墙垂直于墙根布放,鼠笼平行于墙根放置,粘鼠板布放在鼠类经常活动的道路上或洞口边,或房间进门的两侧墙根。
  4. 干料、果蔬、鲜肉、水产区及其他有鼠区域,应采用沿墙根和摊位,每15 m2范围内放置一个灭鼠毒饵站,并定期检查补充及更换。
  5. 农贸市场下水沟、地沟灭鼠应采用蜡块毒饵。
  四、蚊虫防制
 (一)幼蚊防制

  1. 定期清除市场内及其周围环境的小型积水或积水容器,及时疏通堵塞的下水管道。
  2. 不便清理的水体,可投放苏云金杆菌、球形芽孢杆菌等灭蚊幼生物制剂,或倍硫磷、双硫磷等市售化学灭蚊幼剂。
 (二)成蚊防制

  1. 农贸市场外环境可安装一定数量的电子诱蚊灯、灭蚊磁等物理防治设施,并参照产品说明书使用。
  2. 成蚊密度高时,对公共卫生间、垃圾堆放点等场所,使用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药剂,进行空间喷雾、滞留喷洒处理。
  五、蝇类防制
 (一)蝇幼虫防制
公共卫生间、垃圾存放点、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场所使用灭蝇药物滞留喷洒防制蝇类幼虫。
 (二)成蝇防制

  1. 蝇类活动季节,在农贸市场外环境的绿地、垃圾收集箱周边,可设置捕蝇笼诱,每隔10~20 m设置一个,定期更换诱饵,至少7天更换一次。也可采用灭蝇毒饵置于容器内进行诱杀,并设置警示标识。
  2. 市场内粮油、熟食品及加工区应安装使用灭蝇灯。在夏季蝇密度高峰期可辅助使用粘蝇纸(带)。加工或销售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应安装防蝇罩等防蝇设施。
  3. 灭蝇灯设置在离地高度2 m、人不可触及处。电击式灭蝇灯不得安装在食品加工操作台上方。灭蝇灯及灯管需定期清洁,每年更换一次。
  4. 新鲜肉类、水产区及水果蔬菜区,应采用灭蝇灯、粘蝇纸(带)等方式灭蝇。也可对柜台(摊位)的立柱、框架以及屋顶、墙壁、房梁、垫板等处,使用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进行滞留性喷洒或涂刷处理。不得在营业状态下直接喷洒杀虫剂,以防污染鲜肉水产品。
  5. 当农贸市场外环境蝇密度较高,可直接喷洒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杀灭孳生地上的成蝇,控制外环境孳生地蝇密度。
 六、蟑螂防制
  1. 对于农贸市场蟑螂密度特别高的地方,可先使用卫生杀虫剂对蟑螂的栖息环境进行滞留喷洒,再使用灭蟑胶饵。
  2. 农贸市场粮油、鲜肉、水产、熟食品及加工区应优先使用灭蟑胶饵或粘蟑纸,布放在冰箱、冰柜底脚后面或压缩机部位、垫板和案板缝隙。灭蟑胶饵施药时要遵循“点多、量少、面广”原则,按照药品推荐剂量使用。对案板和不易使用灭蟑饵剂的缝隙,也可使用开水浇烫并封堵缝隙。
  3. 对市场摊位垫板、冰箱冰柜下和摊位内墙壁等不易布放灭蟑饵剂或粘蟑纸的地方,可直接喷洒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灭蟑。
 七、注意事项
  1. 灭鼠剂、卫生杀虫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齐全,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灭鼠毒饵宜采用适口性好的慢性杀鼠剂,严禁使用急性杀鼠剂。
  2. 灭鼠毒饵应投入毒饵站内,不得散投于地上。灭鼠毒饵站放置在隐蔽处或鼠类经常活动处,投放数量适宜。
  3.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施药作业前,要做好宣传教育,提前张贴施药作业通知、安全注意事项告示,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施药现场;特别是灭鼠毒饵投放处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避免儿童和宠物误食。若发生误食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就医。
  4.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后需及时清理鼠尸、蟑尸、蝇类尸体及孳生物,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置,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重庆市居民小区病媒生物防制操作指南

  为预防媒介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有效控制居民小区病媒生物的危害,有力指导居民小区病媒生物防制,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环境治理

  1. 居民小区路面应全部硬化,旱厕应全部改造为水冲式厕所,填平坑洼场地、废弃的积水池塘等。
  2. 封堵建筑物地基、墙体的孔洞和缝隙,包括上下水、空调、电路、燃气等管道孔洞。
  3. 定期清理居民小区室内外环境中的杂物,清除卫生死角、蟑迹、鼠迹等。
  4. 及时清理居民小区外环境中动物粪便、生活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加盖。
  5. 清除居民小区室内外各类废弃的盆、罐、缸、坛、瓶等积水容器,暂时闲置容器需翻转倒放或遮蔽处理。
  6. 居民小区、居民户种养水生植物的容器,每2~3天换水1次,并冲洗植物根部及容器内壁,也可用粗砂、碎石等填充满容器,并定期加水。
  7. 定期修剪小区绿化带灌木丛和草坪,定期疏通及清理居民小区内各类下水道、阴沟、污水沟等。
 二、建立和完善防鼠防蚊蝇设施

 (一)防蝇设施

  1. 居民小区范围内的餐饮店、熟食摊点及公共厕所应安装纱窗门帘灭蝇灯等防蝇设施。
 (二)防鼠设施
  居民小区变电房、供电房、地下室、管线间、小超市、餐饮店及一楼居民户,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安装防鼠设施。
  1. 室内与外界相通的门,门缝小于0.6厘米,木门和门框底部应包镀锌铁皮或铝皮,高度不低于30厘米。
  2. 室内与室外相通的管道孔洞要严密封堵,不能封堵的孔洞、窗户、换气扇或通风口需加装金属网罩,网孔小于0.6厘米。
  3. 室内下水道安装地漏,排水沟安装横箅子,箅子间距小于1.0厘米。
 (三)防蚊设施
居民户可安装纱门、纱窗、蚊帐等。
 三、鼠类防制

  1. 室内布放粘鼠板、鼠笼等捕鼠器械(不推荐使用鼠夹,以免伤及人畜),重点放置在厨房和鼠类进出通道的两侧,沿墙根放置。
  2. 室外在楼栋周围、绿化带、垃圾中转站、垃圾存放点(处)等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每间隔20~30米设置灭鼠毒饵站,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记录设置投放位置和数量,投放灭鼠毒饵和其他低毒高效的灭鼠剂型,严禁使用急性杀鼠剂。在下水道、地下管井出入口投放蜡块毒饵。
  3. 发现鼠洞,在鼠洞周围设置灭鼠毒饵站灭鼠后封堵鼠洞,或将灭鼠毒饵投放于洞内(20g-30g/洞),并及时封堵。
  4. 室外使用物理防治时,应将捕鼠器械置于鼠道上。
 四、蚊虫防制

(一)蚊幼的防制 

  1. 对池塘、景观池等景观水体及排水渠,放养观赏鱼类或投用苏云金杆菌、球形芽孢杆菌等生物制剂,也可采用市售倍硫磷、双硫磷等灭蚊幼剂进行处理。
  2. 对不能清除的积水和各类地下管道井、排水沟、地下室集水井等,可施用灭蚊幼剂进行处理。
(二)成蚊的防制

  1. 居民小区外环境可安装一定数量的电子诱蚊灯、灭蚊磁等物理防治设施诱杀成蚊,参照产品说明书使用。
  2. 成蚊密度高时,对绿化带、竹林、灌木丛、车库、居民住房楼道、地下室等场所,采用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进行空间喷雾或滞留喷洒处理。
 五、蝇类防制

 (一)蝇幼虫的防制
  对居民小区公共厕所、垃圾存放处、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场所可使用有机磷类卫生杀虫剂定期处理孳生地,同时对其周围墙壁、物表等使用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定期进行滞留喷洒。化粪池等可投放灭蝇蛆药物。
 (二)成蝇的防制

  1. 居民小区外环境蝇类活动季节,在绿化带、垃圾存放点及垃圾中转站周边设置适量捕蝇笼,诱饵定期更换;也可设置灭蝇毒饵,并在毒饵容器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记录设置投放位置和数量。
  2. 居民小区外环境蝇密度较高时,可使用拟除虫菊酯类等卫生杀虫药剂,针对蝇密度高的场所使用超低容量喷雾器进行空间喷洒灭蝇;也可使用常量喷雾器对垃圾桶、垃圾中转房周围墙壁和绿植等进行滞留喷洒处理。
 六、蟑螂防制

  1. 室内优先使用粘蟑纸等物理防治措施,也可使用灭蟑胶饵或颗粒毒饵等进行防制。
  2. 室内使用粘蟑纸时,重点布放在冰箱、橱柜、水池下方以及杂物堆等蟑螂经常活动的地方。
  3. 灭蟑胶饵或颗粒毒饵施药时要遵循“点多、量少、面广”的原则,按照产品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
  4. 室内蟑螂密度较高时,可先使用拟除虫菊酯类等卫生杀虫药剂,在蟑螂栖息场所或缝隙的周围喷洒一圈隔离带,然后对准蟑螂栖息缝隙进行喷洒,降低蟑螂密度后,再配合粘蟑纸、灭蟑
毒饵等进行巩固。
  5. 对居民小区下水道,可使用拟除虫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等卫生杀虫药剂。
 七、注意事项

  1. 灭鼠剂、卫生杀虫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齐全,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灭鼠毒饵宜采用适口性好的慢性杀鼠剂。
  2. 灭鼠毒饵应投入毒饵站内,不得散投于地上。灭鼠毒饵站放置在隐蔽处或鼠类经常活动处,投放数量适宜。
  3. 在施药之前,要做好宣传教育,提前张贴施药作业通知、安全注意事项告示,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施药现场;特别是灭鼠毒饵投放处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避免儿童和宠物误食。若发生误食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就医。
  4. 需及时清理鼠尸、蟑尸、蝇类尸体及孳生物,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置。
  5. 设置小区宣传专栏,做好健康教育,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引导居民文明饲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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