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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7398392340/2022-00115
  • [ 发文字号 ]
  • ​ 江妇发〔2022〕28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复盛镇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9
重庆市江北区妇联关于印发《关于指导推进重庆市江北区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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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妇发〔202228


重庆市江北区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民 政 局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融媒体中心

重庆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江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指导推进重庆市江北区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认真落实《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动“十四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重庆市妇联等十一个部门《关于指导推进重庆市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江北区妇联等十一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指导推进重庆市江北区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北区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 江北区教育委 员会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 江北 区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江北区民 政 局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 江北区融媒体中 心

          重庆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江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1013

关于指导推进重庆市江北区家庭教育

     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就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指引家庭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十三五时期,江北区家庭教育工作坚持面向家长,面向家庭,面向儿童,以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家长学校等为阵地,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家长和儿童素养为重点,以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为目的,重宣传、拓阵地,常抓不懈,务实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专业化指导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不断提升,家长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科学育儿能力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全过程,立德树人核心地位更加凸显,儿童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五年来,江北区家庭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影响力不断扩大。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面对家庭结构变化、社会转型发展、人口生育政策调整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等,家庭教育发展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家庭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精准度、实效性亟需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有待健全,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既为家庭教育提供了发展机遇,也对家庭教育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对标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江北区“两高”示范区贡献力量,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确立,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驱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根本目标,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增强指导服务覆盖度、精准度和有效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面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科学育儿新期盼新需求,助力江北区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实现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2.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品德教育始终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要内容,引导、帮助家长用科学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3.坚持系统谋划。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和整体性推进,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体系,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一体化建设,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4.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始终把家长和儿童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等,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增强广大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5.坚持共建共享。激发家长自主学习、自主参与,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强化支持保障,促进均衡发展,夯实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基础。

(三)总体目标

2025年,立德树人家庭教育观念深入人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数量明显增加,专业的指导服务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更加多元充分,覆盖城乡、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机制更加健全,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落实,家庭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发挥更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江北区高质量发展夯实家庭基础。

二、重点任务和策略措施

(一)健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机制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家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深入人心,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

1.强化专题学习。将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巡察工作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内容,纳入党校(行政院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融入党史学习教育、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全过程,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主题活动,推进党员干部带头抓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区委宣传部、区关工委)

2.广泛宣传动员。学好用好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读本,刊发系列解读文章、权威报道。区属媒体常态化开设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教育、专题专栏,打造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融媒体产品,开展全媒体传播,引导父母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挖掘本土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等家风家教资源,整理、创作、推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相关优秀文化作品,推动新时代家庭观成为广大家庭的日常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让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走进广大家庭、融入日常生活。(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区委宣传部、区关工委、区融媒体中心)

3.优化家庭育人环境。将家庭文明建设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内容,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相结合。推选五好家庭,深化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常态化寻找最美家庭,选树一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科学教子等家庭典型,开展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等家庭角色评选,引导广大家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前辈红色家风,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深化家风润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清风常伴廉洁齐家”“垃圾分类”“吃得文明”“‘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等家庭文明实践活动,通过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登堂入室。(责任部门: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民政局、区关工委)

4.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生活化场景、日常化活动、具象化载体,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新时代家庭观宣传栏、最美家庭光荣榜,抓住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节日契机,大力宣传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四史等宣传教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基层党组织阵地、机关阵地、小区社区、公交地铁、公园广场、公共文化机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展示家风家训、名人家风故事、家庭及家庭教育典型事迹,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每年5月至6月,多部门集中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为家庭立德树人提供舆论引导和社会支持。(责任部门: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关工委)

5.注重课题研究。探索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选题纳入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项目,围绕重要论述宣传阐释,聚焦立德树人家庭教育重大意义、内容体系、实践要求等重点内容,针对新时期家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着力研究家庭教育工作新内容、新路径、新方法,力争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健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和激励机制,为开展立德树人家庭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服务。(责任部门: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区教委)

(二)深化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设

以全面贯彻实施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为驱动,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设水平,推进家庭教育事业法治化、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建设。

6.深化家庭教育法治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列入八五时期普法重要内容,强化各类责任主体的学习培训。持续开展千万妇女大学法”“法治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等活动,抓住家庭教育宣传周、法制宣传日、重庆市家庭教育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主题活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册、指导社区家长学校聘请法治辅导员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增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全面提升社会各界的家庭教育法治意识。(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区人民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关工委)

7.完善政策法规及工作体系建设。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依据,结合江北区实际,推动完善《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并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融入江北区家长学校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制、落实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对不当履行家庭教育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教育、训诫制度,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加强法律事实监督,督促家庭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围绕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推动出台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责任部门:区教委、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区关工委)

8.推动家庭教育行业自律。探索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标准,推动建立完善准入机制,加大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培育和指导,建立家庭教育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与综合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家庭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三)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适应城乡发展、公平优质、普惠主导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探索具有江北特色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模式。

9.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好江北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协助开展全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统筹辖区内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建设,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指导服务队伍培训、公共服务产品开发、指导服务机构监督评估等工作,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创新服务工作,培育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形成有区域特色、有群体适应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模式。(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

10.提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健全家校(园)共育工作标准,规范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制度,建设10所家校(园)共育工作示范校、10个示范学校家长委员会,引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范实施家校共育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管理,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家长学校建设率达到100%,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3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评估,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形成家校共育合力。(责任部门:区教委、区妇联、区关工委)

11.规范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完善社区家庭教育服务阵地规划与整合,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城乡社区教育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建校率达到90%,农村社区建校率达到80%,每年至少组织4次普惠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做到有明确的挂牌标识、固定的活动场所、规范的管理制度、专业的师资队伍、系统的教学计划、丰富的活动开展、客观的成效评估七有建设标准。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研究,健全指导服务制度,统合家庭教育资源力量,提升指导水平,为家庭提供多元化、多类型、菜单式的服务,探索老百姓推门可见、服务可感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关工委)

12.提升公共服务场所公益服务水平。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时,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婚育、科学养育知识和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指导。婚姻登记机构、收养登记机构通过举办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倡导正确婚姻家庭观,强化当事人的家庭责任和义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本机构安排的寄养家庭、接受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大力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推动将更多的文化场所、名人故里、名胜古迹、产业园区、科研基地等作为家庭教育基地,让更多的公共服务资源向家庭开放。(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区科协、区妇联)

13.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指导服务。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指导和鼓励其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满足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继续推动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办家长学校,针对职工特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

14.开发家庭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江北区家庭教育共享服务资源网络平台,加快建设网上家长学校,围绕立德树人主线,聚焦家长需求期盼,打造精品网络课程,增强互动性服务功能,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利用重庆江北 APP开设专题栏目,开展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促进家长深度参与和学习,提升指导服务的互动性、有效性、便捷性。(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融媒体中心、区关工委)

(四)建设专业化的家庭教育人才队伍

加强家庭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增强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15.组建高水平家庭教育专家团队。建好江北区家庭教育资源库,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关社会机构,积极邀请全国专家、川渝两地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职业素养的家庭教育专家,组建江北区家庭教育专家智库、师资库、讲师团,为家长提供专业指导咨询。(责任部门:区教委、区妇联、区人力社保局、区关工委)

16.培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充分利用江北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全区有计划、系统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培训,发展壮大一批立足当地、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指导服务队伍。支持和鼓励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家庭教育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培育专业人才。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职业化与专业化发展。(责任部门:区教委、区妇联、区人力社保局)

17.壮大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利用全国家庭教育志愿者注册平台,开展志愿者、志愿团体登记注册,探索建立培训激励制度,组建一支由教师、儿童工作者、卫生保健人员、五老人员、专业社工、优秀家长、大学生等组成的100名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组建家庭教育宣讲团,常态化开展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为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关工委)

(五)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精准度

全面把握家庭教育的新情况、新需求、新期待,提升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与资源供给适切性,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不断满足家长对家庭教育的多元化、多样性需求。

18.探索完善家庭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以平台建设、项目推广为驱动,实施“母亲学堂”“平安家庭大讲堂”等送课上门工程,依托现代信息网络和远程教育、手机互联网指导服务平台等,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共享度,引导优质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街镇倾斜。在开展区域协作、对口支援、教育扶贫等项目中,将家庭教育纳入对口帮扶内容与实施策略,为薄弱地区提供专家资源、服务产品等方面支持,促进区域和城乡资源均衡配置,惠及更广泛人群。(责任部门:区妇联、区教委、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关工委)

19.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机制。以全面落实《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重庆市新一轮妇女儿童纲要规划为依托,不断发展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探索推广托幼一体化建设。利用现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各类家长学校、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宣传咨询,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鼓励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规范的育儿指导服务。将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纳入家政服务培训,提升家庭科学育儿水平。(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关工委)

20.完善困难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关爱帮扶制度。注重发挥网格员、楼栋长、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妇联执委、五老、志愿者等各类队伍作用,加强摸排调查,重点掌握困境、留守、流动、残疾、低收入家庭等特殊儿童群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包括家庭教育指导在内的综合信息台账。大力实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素质提升行动”“童梦童乐·相伴成长等儿童关爱项目,组织爱心妈妈”“代理家长,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心理团辅、个辅和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困难儿童疏导心理问题、解决生活困难、优化家庭成长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多发地区、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城乡接合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等重点地区,广泛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和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问题发生。(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委、区人民检察院、区关工委)

21.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特别指导机制。在办理涉未成年案件过程中,公安、检察、法院积极与妇联、教育、民政、司法、关工委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联动,采取评估、处置、指导、回访4步工作法,对涉案未成年人和失管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形成工作闭环。开展社会调查,对涉案未成年人案件科学精准评估家庭监护能力,厘清刑事犯罪与家庭教育的关联性,形成评估报告。结合评估进行处置,采取告知、劝诫、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手段,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对需进一步指导的进行转介,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点)等专业机构,向涉未成年人案件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完善包含个案指导、犯罪预防、普法教育、心理咨询等内容的体系化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调整家庭关系,进一步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效果,实现父母子女双向成长。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案后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家庭教育指导意见,确保指导工作取得实效。(责任部门:区人民检察院、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关工委)

(六)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动员全社会力量,统筹协调家庭、学校、社会教育资源开展三结合教育,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2.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督促指导与激励机制,借助市妇联家校社共育评估监测中心和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作用,动态监测、研判分析、干预引导家庭教育发展趋势,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试点区、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作用,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效机制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和做法。(责任部门:区教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人民检察院、区关工委)

23.健全家校社协调沟通衔接机制。学校要通过校园开放日、家访、家长学校培训、校园网络等渠道,密切家校日常沟通,全面落实《重庆市加强家校共育助推双减落实的十条措施》,加五项管理落实“双减”任务,开展家校社共育暨家庭教育实践校建设活动,增强家校互动,促进家校共建。鼓励社区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家校社沟通平台,把学校、社会丰富的教育资源链接起来,为家长提供优质指导服务,支持儿童参与社会实践,常态化开展专题讲座、家长沙龙、亲子活动等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合力解决滥用手机、网络管理、心理健康、校园暴力等问题,努力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在教育需求、教育资源、教育策略上的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区教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检察院、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融媒体中心、区关工委)

三、组织保障

1.健全实施机制。建立由党政领导统筹,妇联、教育部门共同牵头,宣传、民政、文化、卫生健康、工商、科协、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参与推进的领导协调机制,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调研督导,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划责任分工,主动履职,各尽其责。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将家庭教育纳入相关工作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实施方案,落实到本部门的工作部署、基层指导和专项检查等工作中。

2.加大经费投入。要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依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加大对家庭教育事业财政投入以及购买服务的力度,推动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实施相关民生工程,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获得必需的财力支持。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庭教育财政保障机制。

3.强化督导评估。借助重庆市家校社共育评估监测中心,常态化开展家校社协同质量评估监测,加强趋势分析和监测结果运用,干预引导家庭教育发展趋势。推动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江北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纳入相关部门业务工作督导考核目标、纳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自查自评、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妇联、教委牵头,协同相关成员单位对家庭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组织评估督导。

4.做好示范引领。探索新时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模式创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动建立完善家庭教育评选表彰、示范创建机制。区妇联、区教委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家庭教育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推广有效经验和特色模式。



重庆市江北区妇女联合会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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