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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7398392340/2021-00117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农发〔2021〕102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复盛镇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6-30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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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印发2021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147)文件要求,2021年继续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现将《2021年江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1 618

2021年江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继续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为保障我区202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农业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在上年实施方案已明确的总体原则、补贴对象、依据、标准、程序以及资金管理和兑付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约束性任务。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对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镇街要对2021年本区域撂荒耕地及农户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档,并以村为单位对耕地撂荒农户张榜公布。经公示后则次年即2022年取消补贴资格。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四)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镇街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六)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对违反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购,直接补贴到户。

2.补贴依据。结合我区实际,以当年度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作为全区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

3.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后测算确定。

4.补贴程序。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区农业农村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财政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三、补贴程序

(一)补贴面积核定各镇(街)、村根据农户当年度粮食种植面积,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并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的相应补贴项目中,汇总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委。

(二)公示审核。结合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由各镇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各街镇要统一规范公示内容和格式,各村要公示补贴政策、分户清册、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切实强化落实各级审核责任,根据各村社农户数、农户的耕地面积等依据,结合公示、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逐级进行审核。村级审核要求村民代表、村社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别在审核、核实的汇总上报表上签字盖章;街镇应做好补贴工作的把关,街镇主要领导对辖区的补贴工作负责,及时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分户统计表进行审核,街镇级审核要求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的相关责任人员和主要领导分别签字盖章,并形成审核材料备案;区财政、区农业农村委成立联合审核组,对各街镇审核上报的补贴清册进行集中审核。

(三)抽查核实补贴资金公示期间,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将适时派出检查组,在每个街镇抽选1-2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抽取部分农户进行现场核查。

(四)资金兑付方式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一卡(折)通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实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要求

(一)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对本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补贴工作经费依据补贴工作量和完成质量进行分配。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并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运用农业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责任,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要通过相关媒体和召开会议,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耕地撂荒一年次年不得享受种粮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种粮大户种粮的积极性。

(三)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实施基本情况(补贴对象、补贴依据、面积核实等);是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情况(对耕地质量和数量核实情况、是否及时清退出补贴范围等);是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补贴农户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资料错漏、重复、更新不及时等);是违规问题处理情况(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及相关处理情况);是需要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各镇街将上述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202171日前报农业农村委、财政局。

(四)要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各级各部门审核责任。同时,要认真做好一般农户耕地面积核实工作,将相关情况20211210日前报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备案,为明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打好基础。

)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

(六)工作进度安排。各街镇在收到本通知后,立马组织各村社对种植户2020粮食种植面积进行再次核实2020624日下班前将核定的补贴面积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及时核算补贴标准反馈各街镇,随后各街镇开展公示、自查。2020629前将补贴软件电子版和补贴汇总表附表1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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