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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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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复盛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复盛镇全体干部群众团结一心、通力合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委印发《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江北委法办[2024]1号)的要求,现就我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成效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开展法治政府理论专题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科室、村(社区)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年度选先评优直接挂钩,截至目前,开展法治理论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13次,举办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法律进社区、机关干部反腐倡廉等专题讲座30余次,引导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镇、村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复盛镇党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收集整理排查辖区矛盾纠纷台账,通过科学分析,提前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预警并提出有效的干预措施,2023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86件,成功化解83件,化解率96.5%,把矛盾纠纷切实化解在基层。深化“信访金代理”服务,搭建“区—镇—社区”三级管理体系,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真正实现便民、安民。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更加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按要求公开。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积极开展民意调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后评估制度,并试行第三方评估;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工作目标。三是政务服务更加公开透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清单等三项清单,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我镇182项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其中涉及到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共计56项,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四是行政规范执法更加高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管理等多项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五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规范。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行政规范文件发文台账,落实动态清理制度,加强对日常行文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从规范办文、办事、办会等基础性工作抓起,有效解决工作预见性、规范性和统筹性不够等问题,2023年来,按上级要求累计开展行政规范文件清理3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没有完全理顺

  一是行政执法职责不明晰。镇科室之间的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存在模糊地带,在查处城区违法建筑、占道停车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执法职责不清或执法权限交叉重叠等情况。二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缺乏。缺乏科学的镇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存在“综合执法、上级部门派驻执法、业务科室分散执法”现象,未形成规范化联动机制。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存在“欠账”
  一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法治基础薄弱,法制审核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以致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各类纠纷化解机制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基层执法人员培训落实不到位,培训次数少,培训内容不具有实际操作性,专业性不强,专题法律培训力度不够,导致部分执法人员不能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无法熟练运用执法程序和措施。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形成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不足,决策方案调查论证也不够扎实。二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有偏差。我单位个别科室存在“聘而不用”的问题,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时间较晚,事前决策咨询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有待加强。综合执法大队与部门派驻我镇的公安派出所等执法协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的衔接尚需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不到位、不规范、不科学”。执法权责不明晰,科室间职责交叉、执法边界不清问题,如镇司法所和综合城管大队在执法方面混淆,在一定程度上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打折扣。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部门之间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力度不够,执法办案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还不够,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信息孤岛、条块分割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信息平台不兼容、数据不共享,导致基层执法人员信息重复录入,耗费大量精力。四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还有欠缺,法治基础薄弱,尤其是执法人员培训落实不到位,培训次数少,培训内容不聚焦。

  (五)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有待健全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待加强。“信访不信法”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我镇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欠缺、民主意识不强,与要求群众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仍有差距,部分群众在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也不能运用正确的手段进行维权,无视法律,崇尚“无讼有德”、“权大于法”,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缠访等非法行为来解决问题,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鼓励政府年轻干部多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提高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加强自身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

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镇领导班子、村(居)两委干部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三)全面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创新法治教育培训方式,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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