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杜绝以备案、登记等方式设置变相许可事项,我镇对实施的行政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我镇行政权力共117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分别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详见附件)。除此之外,无其他行政许可或变相许可事项,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
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复盛镇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单 |
行使部门 |
设定依据 |
1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复盛镇人民政府 |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前款第一项至第十一项活动涉及高速公路的,应当向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涉及国道、省道、县道的,应当向区县(自治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乡道、村道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第十二项活动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2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复盛镇人民政府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3 |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复盛镇人民政府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
4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复盛镇人民政府 |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路政许可:(十一)在普通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开展修车、洗车、停车、加水、加油等业务的;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前款第一项至第十一项活动涉及高速公路的,应当向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涉及国道、省道、县道的,应当向区县(自治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乡道、村道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第十二项活动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5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复盛镇人民政府 |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路政许可:(十一)在普通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开展修车、洗车、停车、加水、加油等业务的;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前款第一项至第十一项活动涉及高速公路的,应当向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涉及国道、省道、县道的,应当向区县(自治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乡道、村道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第十二项活动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6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复盛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第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