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日前,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3月1日至6月30日,江北辖区禁渔水域禁止垂钓,违者重罚。
据介绍,在此期间,以下12条重点水域禁止垂钓——长江、嘉陵江、御临河、盘溪、溉澜溪、茅溪、双溪、桥溪、栋梁河、旱河、朝阳溪、沙溪口沟(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钓)。
据了解,在禁钓区或禁钓期进行垂钓的违法情节,将依法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支持江北禁渔管理工作,努力为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江北力量!
非法捕捞举报电话:02367851110;违规垂钓举报电话:0236785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