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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8426T/2021-00156
  • [ 发文字号 ]
  • 观音桥办〔202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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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4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5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观音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观音桥街道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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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相关科室,各社区

经街道第17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观音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观音桥街道办事处

                                                                         



观音桥街道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和《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试行)》(渝城综管办〔20192号)、《江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19-2022)》(江北府发〔201924号)、《2021年江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江北城综发〔20213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结合观音桥街道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逐步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深入覆盖;75%以上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38%以上;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不含可回收物)18%以上。工作中坚持“完善规范标准体系、促进源头减量、完善全程分类收运、发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思路,着力浓厚辖区分类氛围,着力提升源头分类管理,着力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程体系建设标准化、运行有序化、管理精细化;全面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一)辖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参与分类投放的居民家庭达到90%以上;分类投放正确率达到90%以上75%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厨余垃圾分出比例达到18%

(二)居民垃圾分类绿色账户从重量到重质,明确倾倒分类垃圾方式,知晓垃圾分类好处。并且将居民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绿色账户开卡率提升至90%以上,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区域同步覆盖,大幅提升绿色账户活跃度。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38%以上。

(三)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和国有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责任制,强化行业监督指导。将垃圾分类纳入党政机关年度考核、节能减排考核以及绿色机关创建等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对其他社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明确内部岗位和职责;规范配置分类收集容器,配套与分类相适应垃圾箱房;按照规定张贴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落实保洁员负责制度,垃圾箱房分类收运管理规范。

(五)在老旧居民区增设垃圾分类集中收运点,对居民垃圾投放加强监管管理。

(六)加强监督考核,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和物业公司的考核。

三、组织领导  

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长:张    街道党工委书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代晨树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徐永卓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星亮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方盛福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喻小红    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杨 科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蒋德刚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郑祖全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萌萌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申素兰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员:李    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罗新兰    街道党建办公室负责人

   街道经济发展科办公室负责人

   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陈晓辉    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李智勤    街道司法所所长

刘昌军    街道财政办公室主任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祖国    街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规建办负责人

   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

杨光志    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潘爱民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社区书记、主任及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

观音桥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办公室由吴安华具体安排、联系和协调工作,成员由街道各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社区、第三方服务公司参与。

四、职责分工

(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制定观音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推进时间表;负责保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相关费用以及硬件建设招投标工作;提供对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每月编写垃圾分类工作专报,做好考核和数据汇总工作;负责对辖区社会单位、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具体的执法流程和程序,加强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巡查执法,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督促市场化清扫保洁作业工作落实老旧小区、开敞式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和数据收集。

(二)党政办:负责机关科室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三)党建办:负责团委、妇联协同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工作,发动基层党组织、相关志愿者,在相应的时间节点上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四)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物业小区的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按照全区要求做好物业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限塑令”专项整治;减少餐饮业、宾馆、酒店等一次性用品供应。

(六)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督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系列活动。

(五)各社区:负责垃圾分类主体,落实党建引领,建立网格工作机制,包片负责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七)第三方试点服务单位:负责老旧小区、开敞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实施定点、定时、定车、定线路专项收运;负责开展两网融合资源回收,做好干垃圾和两网融合再生资源收集、收运及处置数据统计工作;协助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开展。

五、实施步骤

按照《2021年江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推进做好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其步骤如下:

(一)宣传培训阶段。 20213月至202112月。在辖区范围内反复组织机关单位、物业小区、各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为更好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让大家了解分类、学会分类、主动分类,增强环保意识,普及绿色理念,共创文明、健康的生态家园,提升居民的知晓率。

(二)宣传活动阶段。20214月至202112月。街道开展2-3场大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月发动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三)垃圾分类实施阶段。

120213月至202112月。组织动员物业小区、老旧居民区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志愿者桶边值守、指导分类投放 ,提升厨余垃圾收运量。

220214月至20215月。以迎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颁布为契机,4月中旬前开展垃圾分类自查工作,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迎接区城市管理局的检查,4月下旬迎接市垃圾分类办公室抽查,5月迎接全国人大检查。

320214月至202112月。继续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的队伍建设;完成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桶配置,实现全覆盖;开展两网融合站点铺设及各社区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位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运工作

420217月至20218月。在辖区建设3-5个多网融合服务点对垃圾集中分类收集运输;针对示范小区外包服务合同到期后,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家在江北区服务质量最好的专业公司,指导、督促垃圾分类工作滞后的物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520217月至202111月,各社区每月攻坚打造1

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年打造开敞式垃圾分类

示范小区5-7个。

(四)考核评选阶段。20211月至202112月。为进一步发动党员、志愿者、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绿色、环保、低碳的理念深入人心。22个社区中评选出垃圾分类优秀社区;在城管队伍、清洁公司、社区中评选出垃圾分类最美志愿者、垃圾分类优秀示范家庭物业公司10%左右比例评选先进单位

(五)总结经验阶段。12月对各示范小区试点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梳理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借鉴复制;针对小区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推进剩余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六、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要成立由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配齐配足垃圾分类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工作任务,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

(二)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号)和《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等相关文件实施,组织执法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整改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三)强化资金保障。街道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确保我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175.8万元,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经费、聘请志愿者队伍经费、示范工作奖补经费、运行工作经费、宣传活动经费和考核经费等(详见附表)。

(四)强化监督考核。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考核工作,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宣传和践行垃圾分类,建立社区奖惩栏进行公示,考核指标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自媒体发布情况、协调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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