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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8426T/2023-00026
  • [ 发文字号 ]
  • 观音桥办〔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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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2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观音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3年观音桥街道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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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科室,各社区:

现将《2023年观音桥街道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观音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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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观音桥街道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了加强辖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3年观音桥街道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全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建设“两高”示范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死亡控制指标之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加快应急能力信息化建设。配合全市“城市安全智慧大脑”和我区“应急管理信息化与应保联动平台项目”系统,探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建设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智慧信息平台。加快基础数据汇聚,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落实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意见,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推进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3.实施安全科技推广应用行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消防、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统筹提高技防与人防、物防统筹结合水平,提高重点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4.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宣传活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活动,“最美应急人”、“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快安全科普体验基地建设,加大安全科普教育力度。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和应急预警信息推送。提高应急工作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以正面宣传为主,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1.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江北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配合区级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进行进一步细分,不断加强监管合力。强化建设、交通等市级、区级重点在建项目属地监管,加强小型装饰装修、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3.强化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强化街道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科室、社区、重点企业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定期报送安全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探索建立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月报告、年述职机制。

4.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重点区域,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按区镇街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1.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委托第三方安全专家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2.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配合相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落实洪涝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行刑衔接”制度。

3.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配合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

4.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通过海报、自媒体、“坡坎墙”等途径,加大12350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宣传,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工贸、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2.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城市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做好高温汛期危房、沿江路段等安全巡查,持续深入对辖区围墙、堡坎、坡坎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对已整改的,加大巡查管控,对涉及相关部门的,加大力度督促整改落实。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

2.深化“两重大一突出”精准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加强公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养护监测。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联合消防、交巡常态化开展“生命通道”整治行动,推动多层无水老旧小区消防改造。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3.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最后防线

1.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针对性修订完善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推广落实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

2.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强化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促进预警信息发布更精确。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3.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加强与区级职能部门,邻近街镇应急救援队伍联动,继续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完善。加强街道综合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极端天气应急值守,组织街道城管队员、民兵等进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提升队伍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

4.加强物资装备保障。加强街道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提高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采取实物储备和企业代储等模式,加强救援物资储备,规范物资仓库管理调运,确保救灾物资迅速到达受灾区域,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5.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完善消防救援队伍、区级专业救援队伍、重点企业、社会力量间的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协同做好救援救灾工作。探索与周边街镇的重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事故灾害监测预警、快速会商决策、跨街镇联合救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

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科室,社区实行表彰奖励,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

推行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跟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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