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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9
残疾人证申领服务指南
日期: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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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申领范围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视力残疾: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眼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听力残疾: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流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三岁以下不定残)。

肢体残疾: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智力残疾: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精神残疾: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多重残疾:同时存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

二、残疾评定标准

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

三、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两寸近期免冠彩照纸质件(两张) 、电子件(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为32mm×26mm,宽358像素×441像素,大小30K—300K照片命名身份证号.jpg png”。),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在现户籍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初审指定医院鉴定街道、社区公示区残联审核并办证社区登记并发放(异地户籍办理需提供居住地居住证)

(二)受理:街、镇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指定医院对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予以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不予公示。     

1.肢体残疾鉴定医院:江北区中医院。鉴定时间:每周星期三上午。

2. 视力残疾鉴定医院:重庆市红会医院(江北区第一人民医院)。鉴定时间:每周星期三上午。

3.听力、言语残疾鉴定医院:区第一人民医院,鉴定时间:每周星期三上午

4.精神、智力残疾鉴定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鉴定时间:每周星期四上午。

注:鉴定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周。

(四)审核、批准、发放:区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街道残联咨询电话:023-67753515

区残联咨询电话:023-688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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