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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009288434M/2023-00028
  • [ 发文字号 ]
  • 华新街工委〔2023〕2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华新街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6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华新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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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科室: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北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北委发〔2022〕19号),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区生态环境局年度各项工作安排和辖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坚持齐抓共管、流域联动,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扎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机制、严格管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华新街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及社区书记任成员,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坚决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规建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配备3名专职人员,保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主要内容

(一)打好碧水保卫战

落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加强嘉陵江华新街段日常巡查、保洁工作,加强上下游联动和部门协同。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措施,严厉打击嘉陵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非法经营野生鱼、禁用渔具行为,规范休闲钓鱼行为。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强化日常监管。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是否稳定,排放是否达标。对辖区范围内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医疗机构(含医院、诊所)废水、洗车场废水、餐饮业废水进行不定期巡查。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

加强道路洒水、清扫、冲洗立体化保洁,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加密冲洗降尘频次。对辖区内5个建筑工地运渣车漏装、工地扬尘、渣土漏撒等环境污染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臭气扰民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大力整治露天夜间烧烤,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督促烧烤经营户改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烧烤炉具,依法劝导露天熏制食品行为。对重点区域污染源1公里到3公里以内的餐饮企业等发放臭氧污染告知书,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在夏季高温时段错峰生产、削峰减排,主动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劝阻、查控等噪声违法行为,确保管控、查处、整治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游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噪声的巡查;加大对辖区5个建筑工地的巡查,督促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好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安静居住小区”建设成果,持续改善社区声环境质量。

(四)全面开展垃圾分类

2023年,华新街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形成街道主抓、社区负责、全民参与、亮点突出的垃圾分类方式,进一步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快推进分类设施升级改造,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管理水平。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五)整治餐饮油烟污染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的有关规定,督促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的排放标准达到重庆市《饮食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并建立设施清洗台账,做好宣传引导、政策解释等工作。

(六)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统筹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办二次回访、中办督查调研、市环保集中督察及市级部门移交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完成年度整改各项任务。对4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案件、3个市环保集中督察案件、12个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主办案件进行回头看,按照督察反馈意见,启动问题整改。按照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七)广泛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社区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结合“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节约水资源、低碳生活、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微宣讲主题活动,调动辖区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和热情,营造了全民环保的浓厚氛围。

四、职责分工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党建办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二)党政办负责协助生态环境办公室利用政务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活动。

(三)财政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四)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日常监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次级河流巡查、污染源清查与现场监督检查以及扬尘、噪声、恶臭、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

(五)司法所、平安建设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纠纷、专项治理等相关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开展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风险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组建救援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参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事件)联防联控。

(七)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相关政策、后勤保障措施工作。

(八)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联系与督促辖区医疗机构相关环保工作。

(九)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的监管,加大偷排放和超标排放的查处力度,配合接管限排工作,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十)辖区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及综合执法。

街道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目标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宣传保障

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深度发掘一批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并及时报道整改进展和成效,有序推进舆论监督。

(三)严格考核问责

强化考核问责机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各社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注重一级一级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接受考核评议,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追究。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华新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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