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
根据市、区统一工作安排,现将《石马河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3日
石马河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重庆市江北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江燃管办〔2023〕5号)要求,切实做好石马河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条例》规定,石马河街道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各行业科室、各社区按照街道组织实施、科室社区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 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发动、严密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隐患、依法打击查处、严格禁放管控、快速反应处置等措施,多措并举、同步推进,实现全街道全面彻底禁止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马河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科室、社区、有关单位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白伟正、盛俊杰
副组长:荣小平、黄西安、何昌俊、张道均、徐军、罗正强、李宏友、易俐、张渝科、赵渝晋
成 员:应急办、党政办、党建办、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环办、物管中心、经发办、社服中心、民政办、文化中心等科室负责人、石门和石马河派出所所长、观农贸市场监管所和石门市场监管所所长、各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放办),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张道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职责分工
应急办(禁放办):制订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科室、各社区、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组织、协调各社区、有关单位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负责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清理排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收缴非法产品,查处非法行为;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街道禁放办对辖区范围内的巡查,配合区燃管办开展事故查处;协调交巡警设立春运、烟花爆竹联合检查卡点;协调配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制订辖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负责按时向区燃管办报送工作总结和信息,落实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禁放区内的经营、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平安办:组织巡逻人员对街面、小区等重要部位、重点路段进行巡逻,及时制止烟花爆竹燃放、放飞孔明灯等行为;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执法大队:负责组织进气管道、下水道及化粪池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燃放烟花爆竹;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大力开展路面巡查,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行为,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物业中心: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小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督促物业小区清掏化粪池,组织开展小区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及时制止烟花爆竹燃放、放飞孔明灯等行为,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规环办:负责组织辖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组织对辖区公共化粪池清掏。
民政办:督促飞来寺公墓做好春节前后扫墓人群、车流的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公墓管理方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经发办: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农贸市场、工贸企业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
党政办、社服中心、文化中心等科室:负责指导并监督本行业领域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办加强相关舆情巡查。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交巡警大队:牵头设立春运、烟花爆竹联合检查卡点,开展联合执法。
市场监管所职责:负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及销售孔明灯等行为。
各社区:会同物管办督促指导消除可禁物,清掏化粪池;组织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组织网格员、楼院长、物业公司、热心群众开展安全巡查等。
四、阶段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4年2月8日前)。各行业科室、各社区、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全面落实辖区禁放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4年2月9日—2月24日)。各行业科室、各社区、和有关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在2024年2月9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14日(初五)、2月24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4年2月24日后)。各行业科室、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围绕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管控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科室、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守住安全红线,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部门近年来“禁放”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全面禁止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从即日起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一是文化中心要主动联系组织各类学校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促进学生家庭遵守《条例》。二是规环办要督促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三是各社区要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主要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要会同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在小区内部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原则上每个居民小区禁放宣传横幅不少于3幅,素材见附件3),设立板报、橱窗,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确保“禁放”及相关管理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2024年2月4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社区要按照多点开花原则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强化源头管控,依法严管严控。按照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街道应急办牵头,围绕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辖区内“零销售、零储存”;石马河派出所、石门派出所、石马河交巡警大队要采取“点上查”“线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运输盘查力度,切实加强进入石马河地区交通要道货运车辆检查,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应急办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新型产品及摔炮、擦炮,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相关科室、各社区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辖区的加油(气)站、公交枢纽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危化产品、民爆物品、地下管线、下水道和化粪池,有效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等部位的可禁物,清掏社区居民楼、物业小区化粪池。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行业科室、各社区要加大对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快递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区域、临时搭建场所、小买铺、玩具店等区域的检查巡查力度,坚持划片包干、滚动排查,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曝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监督指导禁放区域内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单位、群众主动参与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主动发现、举报、劝阻非法违法行为的应视情予以奖励。应急办要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联合检查执法,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管控,落实应急值守。按照“属地管理、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组织专门力量,以辖区重要部位以及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放看护措施,明确禁放看护网格,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专人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要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组织人员开展街面、小区巡逻、管护,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在此期间,各行业科室、各社区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六、工作要求
各行业科室、各社区要切实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特别是“禁放”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 宣传发动、跟踪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相关科室、各社区要加强工作联系,落实专人,于2024年2月5日前报送《2024年春节燃放工作联络表》(附件1),联络员进渝快政工作群(二维码见附件)。于2024年2月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及《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登记表》(附件2),2024年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王兰杰,电话:67953133,15826085734)
区府禁管办举报电话:67851110
街道举报电话:67653241
附件:1.2024年春节燃放工作联络表
2. 2024年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各科室2024年春节燃放工作联络表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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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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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科室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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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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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办公室电子邮箱: 2.此表于2024年2月5日前报送应急办 |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2
各社区2024年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填报社区: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序号 |
网格名称 (如××社区) |
网格内管控力量(人数) |
责任领导 | |||||
警力 |
党政干部 |
社会力量 |
合 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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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2024年2月5日前报送应急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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