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本项目石马河街道新意境社区“暖新驿站”建设项目由石马河街道统一立项,经石马河街道2025年第8次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同意发包,发包人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石马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街道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承包进行比选。
2.1 项目名称:石马河街道新意境社区“暖新驿站”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江北区石马河街道新意境社区范围。
2.3 工程规模及发包范围:施工总承包模式,本项目主要对新意境社区原有综合治理亭内的天棚、地面、墙体、管线等实施改造装修,作为新就业群体集中服务驿站,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资金落实情况:街道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最高限价:人民币62999.82元,大写:陆万贰仟玖佰玖拾玖元捌角贰分,报名承包人报价总价不得高于发包人提供的限价清单,工程最终建安造价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2.6 工期:15日历天。
2.7 比选范围:适用符合发布比选文件的资格条件的有意向的潜在报名承包人。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与报名者,请于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工作日9:00到18:00于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网格管理岗办公室领取纸质比选文件及相应电子资料。逾期未领取报名无效。
发包人对比选文件作出的任何修改在2025年8月12日16∶00点之前以原发布媒介(渠道)发布并按报名承包人预留联系方式通知,请各单位积极关注。因未按照答疑补遗内容做实质性响应导致的废标情况,由各报名承包人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8723017213。
6.1 报名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 年 8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6.2 报名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5 年 8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6.3 提交地点: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网格管理岗办公室。
6.4 比选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石马河街道办事处2楼会议室。
发包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石马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723017213
本公告至报名文件提交开始之时自动失效。
2025年 8月
第二章 报名承包人须知
一、发包人
发包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石马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北区余溪南路80号附25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723017213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马河街道新意境社区“暖新驿站”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江北区石马河街道新意境社区范围。
2.3 工程规模及发包范围:施工总承包模式,本项目主要对新意境社区原有综合治理亭内的天棚、地面、墙体、管线等实施改造装修,作为新就业群体集中服务驿站,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资金落实情况:街道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最高限价:人民币62999.82元,大写:陆万贰仟玖佰玖拾玖元捌角贰分,报名承包人报价总价不得高于发包人提供的限价清单,工程最终建安造价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2.6 工期:1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承包人的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
3.1 报名承包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注:报名承包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人单位公章。
3.2 资质要求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报名承包人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人单位公章。
3.3 安全生产许可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或企业在渝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投标截止日信誉情况
(1)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企业自行承诺)
(2)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企业自行承诺)
(3)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企业自行承诺)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企业自行承诺)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企业自行承诺)
由报名承包人自行承诺,须在报名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纸质承诺,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承包资格。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均加盖单位公章,且注册单位须与申请单位一致。
3.6 其他要求
(1)必要管理人员:
持有效证件的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资料员1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
注:主要管理人员(造价员除外)需提供上岗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造价员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造价师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必须带至现场备查,发包人核查时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若报名承包人未能当场提交资料原件,按废标处理。
四、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踏勘现场:不组织,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六、比选报价
6.1本工程最高限价:人民币62999.82元,大写:陆万贰仟玖佰玖拾玖元捌角贰分,报名承包人报价总价不得高于发包人提供的限价清单。
6.2 报名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报名承包人应按本须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6.3 本项目清单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报名承包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工程子目单价或总价。报名承包人填入的单价或总价视为对该项对应的施工图、限价清单、项目特征充分理解后的综合报价,一经确认即为该子目结算单价(变更除外)。报名承包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发包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报名承包人必须按比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6.4 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限价清单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最高限价编制原则
7.1全费用计价清单。其“清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措施费、风险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其中税率标准按本文件发布期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计取。
7.2.清单计价定额组价。具体如下:
(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等规定。
(2)定额组价。建设工程执行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 CQAZDE—2018 )、《 重 庆 市 市 政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 CQSZDE—2018 )、《 重 庆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 CQYLLHDE—2018 )、《 重 庆 市 构 筑 物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CQGZWDE—2018)、《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 CQGDDE—2018 )、《 重 庆 市 爆 破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 CQBPDE—2018 )、《 重 庆 市 房 屋 修 缮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 CQXSDE—2018 )、《 重 庆 市 绿 色 建 筑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CQLSJZDE—2018)、《重庆市排水管网设施养护维修定额》( CQPWDE-2021 )、《 重 庆 市 装 配 式 建 筑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CQZPDE-2022)、《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定额》(CQGDGZDE-2023)、《重庆市装配式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23 )、《 重 庆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台 班 定 额 》(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 》( CQPHBB—2018 )、《 重 庆 市 建 设 工 程 费 用 定 额 》(CQFYDE—2018)及其配套文件;
(3)人工价格: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7期。
(4)材料价格:按照按2025年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不含税)执行。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
(6)税金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计取。
八、合同计价原则及付款方式
8.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中选后,非合理变更原因不予调整。
8.2合同计价原则
工程变更须经发包人认可并形成《工程变更单》,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的尺寸、断面为参考依据形成收方签证,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算规则计量,按以下办法计价:
(1)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或子项的,按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偏离市场价范围的除外)
(3)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的项目或子项以及清单项施工工艺发生变化的,按以下计价原则重新组价:
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等规定。
2).定额组价。建设工程执行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 CQAZDE—2018 )、《 重 庆 市 市 政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 CQSZDE—2018 )、《 重 庆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 CQYLLHDE—2018 )、《 重 庆 市 构 筑 物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CQGZWDE—2018)、《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 CQGDDE—2018 )、《 重 庆 市 爆 破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 CQBPDE—2018 )、《 重 庆 市 房 屋 修 缮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 CQXSDE—2018 )、《 重 庆 市 绿 色 建 筑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CQLSJZDE—2018)、《重庆市排水管网设施养护维修定额》( CQPWDE-2021 )、《 重 庆 市 装 配 式 建 筑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CQZPDE-2022)、《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定额》(CQGDGZDE-2023)、《重庆市装配式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23 )、《 重 庆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台 班 定 额 》(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 》( CQPHBB—2018 )、《 重 庆 市 建 设 工 程 费 用 定 额 》(CQFYDE—2018)及其配套文件;
3).人工价格: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7期。
4).材料价格:按照按2025年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不含税)执行。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
6).税金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计取。
7).规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规定执行;
8).取费类别执行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9).工程暂列金按照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计入结算资料,结算时根据实际工程量按上述计价原则结算。
(4)以上如没有则按照重庆市造价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价执行;信息刊物上均没有的材料由造价审计单位按市场价核价后提交发包人签证确认后执行。
(5)新增(变更)子项组价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其中经市场认质核价确定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下浮。
8.3 付款方式
(1)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上级单位申请专项资金,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80%;经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2)对已支付工程款但后续被纳入上级审计单位复审范围的工程,经上级审计单位复审结算价低于发包人已支付价款的,最终结算价以上级审计单位复审结果为准,承包人无息退还差价至发包人指定账户。
九、报名文件资料
9.1 报名文件壹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正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承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9.2 报名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9.3 档案袋须以封条密封,并在封条启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9.4 领取的本文件原件装入档案袋。
十、质量要求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十一、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十二、投标保证金
无
1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承包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审后否决所有报名文件的;
(3)经评审后部分报名文件被否决,导致有效报名承包人不足三个的,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报名承包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可以继续评审并确定中选候选人,具体原则如下:
1). 有效报名承包人仅有1个,视为无竞争,无论其是否为最低报价,均重新组织比选;
2). 有效报名承包人有2个,且其中包含所有报名承包人报价最低的报名承包人,视为其经济指标具有市场竞争力,应当选择该报名承包人为第一中选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2 重新比选的报名承包人仍然少于三个的,若存在有效报名承包人的,应当按低价原则确定中选人;无有效报名承包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
一、中选原则
经评审后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有效报名承包人低价中选。
二、比选办法与流程
2.1 开标
发包人组织评审组对授权委托情况、密封装订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再参与后续开标、评审过程,开标过程如下:
(1) 由评审组检查授权委托情况,无授权或授权有误不参与后续开标评标环节。
(2)由唱标人当众开启封条,展示密封情况,开启封条后公开唱标,当众宣布各单位报价;
(3)各参与单位对比选报价无异议情况下,离开开标室,开标环节结束。
2.2 评标
(1) 评审组按本文件要求对报名文件资格部分进行全面审核,并核对报价清单。
(2)对于不满足本文件第二章报名承包人须知中第三点、第六点、第九点要求的评判为无效报名承包人,在有效的报名承包人中以低价中选原则确定中选顺序,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选人,价格次低者为第二中选人。
注:报名承包人填报的十项主要分部分项清单中,任意一项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承包人报价平均值的80%时,需现场作出书面澄清和说明,不能做出有效澄清说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若出现有效报名且报价相同的,以“报名承包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之时重庆市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红名单企业名单为准。报名承包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则采取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选人,价格次低者为第二中选人。
2.3 中选结果在中选结果公示表中注明,各报名承包人签字确认。
2.4 若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交相关保证金的,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发包人可将备选人确定为中选人。备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发包人应重新组织比选。
2.5 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选、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担保的,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报名本单位其他项目。
三、无效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3.1 报名文件组成内容不齐;
3.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的;
3.3 报名承包人不具备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4 不符合本文件第二章第九条报名文件资料装订要求的;
3.5 报名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交资料原件的;
3.6 报名承包人报价(总价)超过清单限价的;
3.7报名承包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得随意离开比选现场,资格检查及比选过程不能随时出席的,报名无效,且不影响比选结果。
3.8 报名承包人或其报名文件达不到比选文件其他规定的;
注:1、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
2、报名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通用条款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合同条款执行。协议及专用条款中计价、支付、工期、变更等实质性条款与本文件一致。
第五章 图纸及限价清单
各报名承包人在领取本比选文件时一并领取本工程限价清单(电子版)。
第六章 报名文件格式目录
(1)报名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报名承包人基本情况表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5)主要人员简历表
(6)承诺书
(7)报价清单
(8)其他资料
(发包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作为承包价,其中工期 日历天,本工程项目经理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报名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名文件。
3.随同本报名函提交报名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
4.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名函递交的报名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名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报名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报名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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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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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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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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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缺陷责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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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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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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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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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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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名承包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名承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报名承包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承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报名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报名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在现场出具(手持)。
报名承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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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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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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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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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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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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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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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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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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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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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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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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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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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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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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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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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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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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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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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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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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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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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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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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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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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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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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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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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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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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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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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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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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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 (报名承包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比选,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2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3为保证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承诺内容不符或我公司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我公司若中选,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选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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