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暴雨洪水灾害,保证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庆防汛应急条例》,参照五宝镇《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以及由洪水等引起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及地质灾害。
(三)防汛抢险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原则;
3.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原则;
4.坚持服从大局,各司其职原则;
5.坚持依法防洪,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原则。
二、五宝镇水文基本情况
经镇域流过的河道有长江和御临河两大流域,其中长江段从江北区鱼嘴镇红庙角入境,流经下湾、干坝、马井、万缘、新三5个村,至新三村14社御临河入长江口太洪岗止,长15.2公里,流域面积45.2平方千米,占77.7%。御临河从江北区复盛镇下洞渡口上入境,经大树、新三2个村,在新三村14社太洪岗注入长江,长5公里,流域面积13平方千米,占22.3%。长江洪水大约在每年5月至9月间出现,防洪工作一般以达到178米警戒水位开始。
三、组织指挥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长: 李 彬 党委书记
冯志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蒋宗国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佐忠 党委副书记
颜冬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丁 骏 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吴 俊 党委组织委员
谭 科 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 露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部长
赵 罗 人大副主席
任 宇 五宝派出所所长
杨 明 复五公巡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王春智 应急办主任
李文君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 晓 党政办主任
周 俊 平安办主任
石 强 规建办主任
田 晗 村建中心主任
刘 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胡开江 经发办负责人
王礼嘉 民政和社事办负责人
朱誉琳 文化中心主任
张靖烨 社保所所长
王万寿 财政办主任
齐广华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周 荣 五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义宽 新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长礼 万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忠渝 干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夏 刚 院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华 下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非 大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永祥 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鲁永川 马井村党支部书记
胡 琼 马井村村委会主任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水旱灾害防治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水旱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以“防”为主,“防”中有“救”;下设抢险救援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以“救”为主,“救”中有“防”。水旱灾害防治办公室主任由胡佐忠担任、副主任由李文君担任,抢险救援办公室主任由李露担任、副主任由王春智担任,成员单位(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办、平安办、规建办、社事办、村建中心、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保所、派出所、五复公巡大队、镇卫生院、各村(社区)。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组、救灾抢险组、疏散撤离组、后勤保障组、物资调配组、医疗救助组、治安保卫组、信息发布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并执行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指挥官”制度(详见《五宝镇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指挥官”制度》)。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现场指挥组组长无法到达现场,现场指挥权则由在镇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中排序最高的领导来执行。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1.现场指挥组。组长:冯志国,副组长:蒋宗国。成员:镇处级班子成员。
工作职责:在指挥长启动防汛预案后,负责指挥协调全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令,指挥本地区抗洪救灾行动;安排人员驻守、监测、巡查,做好内涝排洪及各项救灾工作。
2.救灾抢险组。组长:李 露,副组长:王春智。
(1)抢险一小组组长:周 俊,副组长:陈 非。成员:唐 逸、陈 旺和大树村应急救援队20人。
(2)抢险二小组组长:刘 奉,副组长:鲁永川,成员:田晗、石爱和马井村应急救援队20人。
(3)抢险三小组组长:李文君,副组长:王 华。成员:申天云、王祚伟和下湾村应急救援队20人。
(4)抢险四小组组长:胡开江,副组长:夏 刚。成员:胡金伦、申天彬和院子村应急救援队20人组成。
(5)抢险五小组组长:张靖烨,副组长:李义宽。成员:肖俊峰、胡金伦和新三村应急救援队20人组成。
(6)抢险六小组组长:石 强,副组长:刘长礼,成员:包清平、陈 陵和万缘村应急救援队20人。
(7)抢险七小组组长:田 晗,副组长:李忠渝,成员:李义全、罗明忠和干坝村应急救援队20人。
(8)抢险机动小组组长:刘 华,副组长:李 验,成员:五宝镇民兵应急队伍和五宝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抗洪抢险队伍,要求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五分钟集结完毕,并在三十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听从现场指挥长的统一安排。明确任务,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疏散撤离组。组长:颜冬梅,副组长:齐广华,成员:退役军人服务站、规建办和社保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在险情发生时鸣警(警车鸣笛、拉警报、敲铜锣)、疏散危险地区群众,在险情发生后将重点区域内群众统一疏散引导至安置点(暂设于各村村委会办公室)。
4.后勤保障组。组长:吴 俊,副组长:李 晓,成员:王万寿、叶清旭、杨世玲、钱 晨、熊晓莉、程佳佳、丁朝丽、胡 雪、镇驾驶班和复五公巡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快速组织车辆运输镇机关各组人员三十分钟内到达抢险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
(1)一小组组长:李晓,副组长:杨世玲,成员:钱 晨、熊晓莉、胡 雪和驾驶员。
工作职责:负责镇机关各组人员的往返运输安排;熊晓莉负责合理调度驾驶员将抢险救灾物资快速运输到指定地点;钱晨、胡雪负责物资的发放、登记和回收。
(2)二小组组长:王万寿,副组长:叶清旭,成员:丁朝丽、王欣悦、程佳佳。
工作职责:负责采购供应干粮、饮用水等救灾后续物资;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3)三小组组长:杨 明,副组长:吴学群,成员:复五公巡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进入抢险区域内的主次干道道路畅通,劝导注意驾驶安全。
5.物资调配组。组长:胡佐忠,副组长:余永祥,成员:姚宇涵、胡开江、胡丹和社区应急救援队15人。
工作职责:负责在前线指挥部接应抢险救灾物资,利用人力或其他工具快速将物资送达指定地点,并做好抢险现场登记、保管与发放。
6.医疗救助组。组长:赵 罗,副组长:王礼嘉,成员:社事办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和各村乡村医生。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后期负责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
7.治安保卫组。组长:丁 骏,副组长:任 宇,成员:周俊、郭全美、胡静、李洁、雷诗雨、李亚东和五宝派出所干警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分子;维护洪灾前后的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重要道路、桥梁、仓库等。
8.信息发布组。组长:谭 科,副组长:朱誉琳。成员:胡晓容、赵 乾、包 宇。
信息发布组职责:留守镇值班电话,做好市、区、镇、村各级通知、联络工作,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保障防汛电话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文、水情资料。负责配合区委宣传部、农委、应急局等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负责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摄取洪涝灾害和救灾图片资料。
(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科室)汛期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汛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防汛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防汛安全进行职责分工。
1.镇应急办:负责应急抢险救援。预警信息的发布,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排查农村道路隐患,及时排除险情,确保道路畅通。
2.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水旱灾害防治。进行水情通报,按规定配置防汛抗旱物资装备,对低洼地带、临河地段、水库、山坪塘等进行查险排险。
3.镇规建办:负责地质灾害、农村危房的防汛抗旱工作。
4.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市政设施、道路防汛抗旱工作,对地质灾害进行巡查。
5.镇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旱救灾期间信息收集、处理、上报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6.镇平安办:负责做好平安信访稳定及铁路护路工作。
7.镇社事办:负责安置受灾人员,安排受灾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及医疗救助,申请和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8.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人员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承担抢险救灾中的急难险重任务。
9.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旅游行业,文化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防汛抗旱工作,村村通广播宣传,报道防汛抗旱先进事迹。
10.镇财政办: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镇级财政预算安排,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11.五宝镇派出所:负责协助镇政府疏散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12.五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3.各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属地职责,负责本村(社区)公路、桥梁、农灌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低洼地带、临河地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协助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灾后生产自救。
全镇干部职工要在做好自身防汛抗旱工作的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服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动,积极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及时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力争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防汛抢险指挥程序
应急办和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天气预报,特别是政府值班人员接到市、区防汛指挥部关于暴雨天气、洪水消息后,应及时通知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以及带班领导,同时传达到全体镇、村干部和各防汛抢险组,实行24小时待命,并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各村社发生险情后,应及时通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组织本村防汛抗旱抢险小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就近开展抢险作业,指挥部下达启动防汛抗旱预案后,相关人员接到指令,立即按照分工奔赴抢险第一线,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并及时、准确将相关情况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五)人口及重要物资转移组织
镇内发生群众受淹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受淹人口及重要物资的转移。按照对口、就近安置原则,做到有计划、有秩序、有准备地转移。在转移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调配车辆,复五公巡大队对转移的道路加强检查和管理,确保运输车辆畅通。
四、防汛预警应急机制
(一)预警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和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应急队伍,加强防汛抗旱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汛前由镇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楼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汛情紧张时,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投入抗洪排涝。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问题的水库、山坪塘堤坝、排水管网、溢洪道等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确保汛情紧张时设备动作正常。对跨汛期施工的防汛工程和有碍防汛的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物资准备。全镇防汛抗旱物资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村(社区)要重视和加强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工作,按照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保质保量、定点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并及时将储备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物资必须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不得外借,确保防汛抗旱抢险的需要。
5.通信准备。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二)值班制度
设立镇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室在镇政务值班室处,实行汛期党政领导“双值班”制度,镇、村干部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
主要职责: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报告天气变化情况,特别是接到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暴雨天气消息后,应及时通知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成员单位以及带班领导,同时传达到全体镇、村干部和各防汛抗旱小组,实行24小时待命。降暴雨或大到暴雨,洪水水位进入警戒状态,发生险情时,防汛抗旱抢险指挥部靠前指挥抢险,其余领导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指导相应防洪和抗旱工作,进入临战状态,启动政府应急预案,并将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报告。
(三)应急联动机制
当发现重要雨情、水情以及发生洪、涝灾害时,各村(社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由镇指挥部统一组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五、灾后重建工作
(一)善后处置工作
1.灾后重建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部署,召开救灾紧急工作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到抢险救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区防指报告汛情与灾情;继续严密监视水文、雨情动向,直至江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共同会商,核实、汇总灾情;研究并采取措施对出现险情的工程进行加固,消除隐患。
2.镇社事办组织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临时安置和帮助灾区重建家园,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赈灾募捐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协助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
3.镇财政办负责统筹安排救灾补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向市、区财政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支持。
4.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人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做好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卫生宣传工作;经上级政府批准统一向外公布灾区疫情。
5.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和供水、供电工作。
6.镇规建办负责组织各地防御地质灾害,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关注镇内重点地质灾害点。必要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人员安全转移。
7.镇应急办负责排查道路隐患,及时排除险情,确保道路畅通。
8.镇平安办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二)调查和总结
1.每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抢险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评估、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洪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派出专业人员调查分析出险原因以及抢险措施是否得当。
3.对在防洪抗旱抢险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和单位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犯有错误、失职、渎职、贻误抢险时机、阻碍抢险的人员,根据情节和造成损失的严重性建议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通讯联系(24小时)
五宝镇防汛抗旱值班电话:023-67586443
区委值班室: 023- 67853833
区政府值班室: 023-67855385
区应急局: 023-67851351
区消防支队: 023-67850978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3-67586965
五宝派出所: 023-67586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