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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8442G/2023-00004
  • [ 发文字号 ]
  • 五里店办〔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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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五里店街道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2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0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五里店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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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中心、大队,各社区:

现将《五里店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里店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北燃管办〔2023〕1号、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五里店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条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确定我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各单位按照街道组织实施、科室各司其职、社区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发动、严密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隐患、依法打击查处、严格禁放管控、快速反应处置等措施,多措并举、同步推进,实现辖区全面彻底禁止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组织领导

街道办事处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钱鹏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陈六兵任副组长,应急办、党建办、平安办、规建办、民政办、经发办、执法大队、社事中心、文化中心等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五里店街道燃管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周洪波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相关协调相关工作实施。

三、职责分工

党建办:负责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统筹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

应急办:对接区应急局,负责开展辖区过往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点清理排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每日两次应急广播禁止燃放宣传。

规建办: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巡逻期间用喇叭进行禁止燃放宣传;对街面违法销售、燃放行为进行制止,特别是老旧居民区和无主化粪池的排查,进行逐一排查。

物业中心: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小区开展宣传发动,每物业小区不少于3副横幅;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化粪池的隐患排查整治,巡逻守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商场、市场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社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条例》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幼儿园、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民政办:负责辖区内各社区及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及安全防范工作。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中的信访、涉稳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的禁放管控。

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街道街道燃管办工作安排开展好各项工作。

四、阶段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3年1月15日前)。

在街道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科室、社区进一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3年1月16日—2月5日)。

各科室、各社区按照工作部署,在2023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3年2月6日后)。

各科室、各社区围绕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管控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各科室、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本行业、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对标对表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党建办要主动对接区委宣传部,细化落实宣传措施,组织协调主流媒体,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社事中心要主动对接区教委,组织各类学校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促进学生家庭遵守《条例》。三是规建办要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四是应急办要在主要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五是物业中心要会同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在小区内部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每个物业小区不少于3幅,出入口、中庭必须悬挂),设立板报、橱窗,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确保“禁放”及相关管理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六是执法大队在辖区大型LED屏进行宣传播放。七是2023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在满足疫情封控的条件下,各社区要在本辖区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三)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按照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对接区应急局,由应急办牵头,各科室、各社区配合,对全辖区可能存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企业、零售点及储存仓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确保“零销售、零储存”。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科室、各社区要加大对居民小区、农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闲置厂房、待(在)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小买铺、玩具店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的检查巡查力度,坚持划片包干、滚动排查,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曝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发现的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线索,要通报相关部门,彻查其产品来源和相关责任人员。

(五)强化重点管控,落实应急值守。各科室、社区要组织专门力量,以辖区重要部位,以及除夕、初一、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在此期间,各科室、社区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科室、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特别是“禁放”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区燃管办将定期召开调度会,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深入一线指导;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巡访监督;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和曝光情况,适时通报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等指标。街道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或者引发重大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科室、社区要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有问题线索或者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向街道燃管办报送。

街道燃管办联系人:周洪波    联系电话:023-67729606



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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