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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街道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及辖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等工作理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重庆市献血条例》,积极应对血液供应不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权益,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团体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就做好我辖区2025年团体无偿献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优化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模式,切实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强化监督管理,有力应对血液供应不足,全力保障临床用血。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无偿献血:2025年11月10日——11月13日
(二)采集人数
按照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计划动员、组织800人参加2025年团体无偿献血(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无偿献血采集地点及时间
1.固定献血方舱:观音桥地铁1号口,采血点献血时间:9:00—16:00
2.集中献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采集对象
《重庆市献血条例》第三条规定,提倡18--55周岁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献血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教职工以及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五)血量
每人一次献血量为200-400毫升,在献血者身体情况允许的条件下,提倡一次性献血400毫升。献血者两次献血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对献血者本人,由重庆市血液中心发给相应献血量的《无偿献血证》,同时本人可登录电子献血证查询血量。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广泛发动单位团体和社会各界健康适龄人员积极自愿参与无偿献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单位要主动同所在的街道取得联系,确定采集地点,组织本单位人员前往,并作好后勤和协调工作。社事中心负责统筹辖区范围内各单位及群众的无偿献血协调、组织工作。
(三)营造捐献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广泛宣传无偿献血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社会团体、高校等率先捐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重庆市献血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参加献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可以适当给予误餐费、交通费等补贴。
(四)做好报送工作。请各单位、社区认真做好今年献血人员统计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上报献血人数、献血量及献血单位数,数据要准确,不得重复统计。完成情况表报送五里店街道办事处304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区献血办联系人:雷雪杨鑫67751074
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人:陈登林、邓芳好67728616
其它相关事项可咨询重庆献血服务热线96969。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