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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750070833L/2024-00003
  • [ 发文字号 ]
  • 江区民发〔2024〕13 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鱼嘴镇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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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保障民生的重点举措,积极探索构建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46)精神,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就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

坚持以政府救助为主体,公益慈善力量参与为补充,积极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建立完善区、镇街民政部门与公益慈善力量协调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促进引导救助与公益慈善力量的有效对接,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和差异性救助需求。建立区、镇街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的沟通会商机制,及时通报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情况,分析研判工作情况,完善救助帮扶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对象衔接

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渝悦救助”等系统,汇聚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需求。对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可积极寻找相匹配的公益慈善资源,在征得困难群众同意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益慈善组织提供相关信息,争取相应的慈善帮扶。对区、镇街民政部门的转介对象,慈善组织可简化程序,根据其困难情形、困难程度等,及时予以帮扶。慈善组织发现可能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未获得相应救助的困难群众,要主动加强与区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系,积极协助提出救助申请。

三、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信息互通共享

建立健全区、镇街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依托“渝悦救助”和智慧社区平台等系统,汇聚慈善帮扶资源相关信息,建立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信息对接平台,实现区、镇街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促进公益慈善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慈善帮扶品质。整合慈善组织等力量,加强主动发现,强化动态摸排,及时采集更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和慈善资源、项目等情况信息,促进供需对接,为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精准高效帮扶困难群众提供强力支撑。

四、创新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帮扶途径方法

动员引导慈善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设立慈善项目,不断提高慈善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互联网慈善,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通过依法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打造慈善服务场景、引导慈善组织下沉社区策划实施慈善项目等方式,不断拓展帮助困难群体解决急难愁盼的渠道。积极探索慈善+保险”模式,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医疗等方面帮扶力度,增强困难群众抗风险能力。创新慈善帮扶方式,聚焦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在加大物质帮扶力度的同时,支持慈善组织有针对性地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等服务。注重发挥慈善会、枢纽型慈善组织等在培育慈善项目、协调慈善资源、引导慈善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倡导慈善组织创新工作方式,有序开展帮扶活动。充分利用民政政策宣传月和“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周”等主题宣传,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围绕社会救助主题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慈善帮扶活动,打造一批面向困难群众的特色慈善活动和品牌项目。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参与重大活动或者重要节假日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有关工作。

五、激励支持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提供场所、减免费用等多种方式,支持慈善组织的启动成立和初期运行。慈善组织开展的救助帮扶类慈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支持慈善组织发展。鼓励引导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设立社会救助专项基金、慈善冠名基金等。对在社会救助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慈善力量以及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慈善项目,通过中华慈善奖”、“重庆慈善奖”等评选表彰、社会救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等方式给予激励褒扬,并对相关慈善组织在等级评估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和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善满山城”的公益慈善理念,营造浓厚慈善社会氛围,总结推广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鼓励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我区将征集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典型案例报市民政局,每年选树一批社会救助领域的优秀慈善组织、品牌慈善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坚持党和政府对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的全面领导,将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作为推动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慈善会、红十字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镇街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慈善组织等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开展慈善公益人员岗位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升慈善帮扶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防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慈善组织要按照章程,规范运作慈善项目,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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