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江北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减税降费
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
日期:2022-06-3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