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要求,现对江北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30日。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刘义斌,67711271。
序号 | 整改任务概述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时间 |
1 | 例行督察第9项具体问题:巡河责任不落实,巡河不查河的现象突出(经区河长办对照全市问题排查)。 意见和建议第6项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河长(湖长)制。 | 江北区 | 1.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 2.进一步推动河长务实履职; 3.进一步优化巡河护河管理机制。 | 一、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区级河长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区级河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一手抓“山水江北、拒绝污染”,一手抓“山水绿色变百姓红利”。 2.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坚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全区双总河长。制定《江北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分层分级细化、实化河长职能职责,使河长职责更加明晰。同时,组织全区镇街、村社两级河长开展河长制工作培训,认真研读《江北区河长制工作手册》,明确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进一步增强河长业务能力,推动河长履职更加务实。 3.完善巡河制度,落实巡河责任。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加大巡河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签发问题督办单或督办通知,务实推动解决问题,追踪问题整治实效,切实做到巡河有效。各责任部门建立河长巡河发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整改清单,严格对标对表整改销号。 4.制定管理机制,强化区河长办职能。优化建立河长巡河计划管理、过程管理、效果管理机制,坚持巡河台账管理,实行全程纪实,推行运用巡河APP。同时,完善建立区级河长上下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河库管护力度。二、整改成效:1.召开2020年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区级河长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2. 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江北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江北河长办〔2020〕10号),于2020年6月更新了《江北区河长制工作手册》,其中标注了河长巡河内容、方式、频次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从而进一步细分了河长制责任部门职责,落实了河流牵头单位工作任务。于2020年8月14日邀请市河长办领导、长江设计院专家对全区河长办5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干部、河长制30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络人员、12个镇街河长办负责人和系统管理员以及各村社区河长共计125人开展为期1天的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河长及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及工作效率。3.一是用好巡河软件,坚持用河长制巡河APP系统开展巡河工作,运用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巡河发现问题、处置问题,2020年度,各级河长巡查发现上报问题共计334件,现已全部整改。二是加大巡河力度,各级河长严格参照《重庆市江北区河长巡查制度》规定的巡河频次开展巡河,2020年度,全区河长总共巡河6139人次,其中区级河长84人次,完成率247.1%;镇级河长1275人次,完成率192%;村级河长4780人次,完成率134.4%。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对疑难问题,使用督办单、督办通知等形式加强整改,目前区河长办向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鱼嘴镇、聚城公司等部门下发问题督办单共5项,现已全部整改。4.一是执法联动,严格实施《重庆市江北区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联合查处郭家沱滚装码头处非法采砂1件,现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依法查处黑石子码头河道管理范围非法倾倒建筑渣土2件,处罚款6万元;查处双溪未批先建1件,处罚款1万元。二是资料共享,通过各部门、镇街、村社区收集整理区级河长巡河资料,认真做好巡河检查记录,同时实时跟进巡河APP巡河记录。三是活动联合,不断加强跨区、跨省工作联动,联合四川省组织开展“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川渝“河小青”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1次;同时参加川渝两地河长制跨境交流调研并展示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了川渝联动,加强河流生态保护工作。 | 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
2 | 2018年仅对江北区15条区级河流中的3条开展了巡河工作。 | 江北区 | 1.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 2.进一步推动河长务实履职; 3.进一步优化巡河护河管理机制。 | 一、整改措施: 1.制定实施江北区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明确各级河长职责。 2.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加大巡河力度、密度,及时发现问题,务实推动解决问题,追踪问题整治实效,切实做到巡河有效。建立河长巡河发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格对标对表整改销号。 3.强化区河长办职能,优化建立河长巡河计划管理、过程管理、效果管理制度机制,坚持巡河台账管理,实行全程纪实,推行运用巡河App,加强工作培训。建立区级河长上下联动、工作协调机制。 二、整改成效: 1.召开2020年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区级河长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2.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江北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江北河长办〔2020〕10号),进一步分层分级细化、实化了河长职能职责,使河长职责更加明晰。 3.各级河长严格参照《重庆市江北区河长巡查制度》要求,启用河长制巡河APP开展巡河。2020年度,全区河长总共巡河6139人次,其中区级河长84人次,完成率247.1%;镇级河长1275人次,完成率192%;村级河长4780人次,完成率134.4%。各级河长运用河长制信息系统上报岸线垃圾、水面漂浮物、消落带种菜等类型问题共计334件,现已全部整改。 4.一是修订《河长制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级河长职责;二是积极做好区级河长巡河照片、系统记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三是对镇街、村社两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四是2020年8月14日开展河长制培训班,对全区河长制责任部门、各镇街以及村社区河长进行集中培训;五是严格遵守《重庆市江北区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处置未批先建、涉河倾倒弃土弃渣和河道非法采砂等涉河违法事件共计4件。 | 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