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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日期:2023-06-20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要求,现对江北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620—2023627日。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刘义斌,023-67711271

序号

整改任务概述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时间

1

例行督察第3项具体问题:一些区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在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规划上搞变通、做选择,导致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江北区

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空间源头管控和产业准入控制更加严格,监管更加有力,严格执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持续推动长态机制更加健全。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深化学习中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在市级部门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江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编制。运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加强日常监督和预警。202212月底前,出台本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执行三条控制线管控政策。

3.落实《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加强环评准入审查,助推高质量发展。

4.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等国家产业政策;按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责任分工。

5.推进落实新时期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相关意见。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有序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加强园区环境污染源头管理。

6.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科学分析当期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编制全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生态环境保护。

7.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严格组织实施,树立高质量发展鲜明导向。

整改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江北委发〔20202号),将绿色发展5个核心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占总核心指标近1/3。二是通过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深化学习中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目标写进“十四五”规划中,积极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国土空间源头管控。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指导下,江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于2020年初开始启动,20201112日通过区规委会办公会审查,202138日通过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初步审查和专家审查,20227月分区规划中“三区三线”方案通过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查。分区规划正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下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统一组织下形成分区规划成果后按程序报批。          

(三)严控产业环境准入。一是落实环评“三挂钩”,出台《江北区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加强环评准入审查,对不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和环境准入清单的项目不予准入。二是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19版、2022版)等产业政策,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严格产业准入,对高能耗和可能存在环境污染的投资项目从严审查,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我区无“两高”在建项目。三是严把源头关,我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无新增工业园区;对工业企业落后产能等情况进行摸排整治,无落后产能生产工艺设备和落后生产装备的企业;聘请环保管家对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日常的巡查监管,确保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开展市级绿色工厂与国家级绿色工厂、园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港城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四是加强农村农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委已牵头完成江北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

(四)强化绩效评价。一是将高质量发展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印发《江北区2020年度处级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江考办发〔20202号、《江北区2021年度处级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江考办发〔20212号、《江北区2022年度处级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江考办发〔20222号。二是参照市级指标体系,建立了江北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为我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三是积极开展了生态文明绿色指数监测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收集部门行政记录和企业生产经营数据指标,并做好跟踪统计和分析。

20209月至202212

2

例行督察第39项具体问题:化肥农药减量工作不严不实。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仍然停留在宣传上,效果停留在统计上,全市近三年土质检测实际覆盖率不足10%,加上缺乏相应的配方肥,导致测土配方施肥措施难以落地,全市单位播种面积化肥实际使用量不降反升。督察组随机走访3个村10多位村民,大家既不知道什么是测土配方施肥,也不清楚去何处购买配方肥。全市23条主要河流污染负荷中,农业种植产生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占比逐年增加。另外,农药减量工作尚未全面推开,即便是示范项目也收效甚微,电话回访参与示范项目的105位农户,仅有10位表示使用绿色防控生物药剂。

意见和建议第9项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

江北区

化肥农药使用量不高于上年度

化肥减量整改措施:一是将化肥减量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街镇的年度考核。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时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全年2次专题研究部署并工作通报1次。二是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补充采样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我区规模种植户开展40指标测定。发布《主要农作物推荐施肥配方建议卡》。三是印制配方卡及海报3000余份,重点向五宝镇进行宣传发放。开展化肥减量等培训3。四是遴选配方肥生产合作企业3,出台《测土配方施肥配方肥合作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签订合作协议五是制定《主要农作物肥料使用情况调查方案》对40户农户开展施肥调查。80户农户开展农户减量技术知晓度和满意度调查并组织专家会审六是制定《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同时,利用市级和区级财政资金开展有机肥、绿肥种秸秆生物活化催腐剂等推广。七是建立《食用农产品投入品监管制度(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试行)》等制度。制定《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主体达到全覆盖。完成抽检农产品50的市级任务。新认定10个绿色食品,成功续展33个绿色食品。在2021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农业安全监管及产业品牌建设项目资金123.1万元。

农药减量整改措施:一是农药减量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街镇的年度考核。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时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全年2次专题研究部署并工作通报1次。二是印发《禁限用农药名录(2020版)》《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开展农药减量、病虫害防治等培训3。三是制定《农户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和农户农药减量使用情况典型调查工作方案》,完成30+10户的情况调查,及时上报绿色防控覆盖率和统防统治覆盖率等指标。80户农户开展农户减量技术知晓度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100%组织农药减量工作专家会审会。四是建立《食用农产品投入品监管制度(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试行)》等制度。制定《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主体达到全覆盖。完成抽检农产品50的市级任务。新认定10个绿色食品,成功续展33个绿色食品。在2021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农业安全监管及产业品牌建设项目资金123.1万元。

工作成效:经过系列措施,2020年江北区农药使用量6.25吨,较上年度下降0.05吨;化肥使用量341吨(折纯),较上年度下降2吨。

20209月至202012

3

意见和建议第10项工作措施:巩固城市饮用水源整治成效,扎实开展“万人千吨”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江北区

不断提高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管理水平,有序开展“万人千吨”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一是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成了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摸底排查,明确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要求,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了集中整治,强化巡查。

二是规范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扎实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达标率稳定保持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划定了保护区,并委托专业勘测单位对保护区边界进行了勘测,绘制了保护区边界图,将保护区范围上图落地,在一、二级保护区上下游边界设置了界碑和相关警示标识,安装了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了一级保护区隔离网。同时,针对部分保护区界碑和标志牌已较为陈旧等问题,已完成更新设置,将不断强化落实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监测。认真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加强了日常检查。同时,区生态环境局按月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区城市管理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城市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信息;区卫生健康委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城市用户水龙头出水安全状况信息,全面掌控水质状况,保障群众知情权,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20201月至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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